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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中考外省学生招收政策

更新时间:2021-06-07 18:47:35作者:admin2

  2006年的政策还未出台,请参照2005年。

2005年上海市寄宿制高中招收 外省市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工作要点(2005年5月26日)

2005-5-26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基[2005]27号及[2005]43号文件精神,2005年上海市寄宿制高中招收外省市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工作要点为:

一、报名条件

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地中考,考生的“中考成绩”应达到当地“省一级重点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报名方式

外省市考生可通过本市各寄宿制高中学校外省市招生信息网,选择报考学校,进行网上报名。每一位考生限报两所学校。

三、录取办法

招生学校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报市中招办审核、市教委批准后,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向学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学校方可正式录取。
  录取中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参见各相关学校的网站。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200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