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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1-26 07:05:48作者:佚名
ICS 67.180.10 X 33 备案号:5813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347—2017代替 SB/T 10347—2008糖果 压片糖果 candy 2017-01-13 发布2017-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 布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SB/T 10347-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B/T 10347-2008 《糖果压片糖果》,与SB/T 10347-200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依据GB/—2009 《糖果分类》明示了压片糖果的分类;——完善了对“感官要求”的描述;——增加了对“其他原辅料”要求的规定;——增加了对“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的规定;——将卫生指标修改为食品安全指标,相关指标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一致;——简化了抽样方法;——增加了对“标志”和“销售”等要求的规定;——列出了“GB/T 23823-2009 《糖果分类》”作为本标准的参考文献。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糖果和巧克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奇峰(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福田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石狮黎祥食品有限公司、深圳斯坦达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嘉 士柏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嘉奇食品有限 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亿滋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 业协会、北京中商华测商业标准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景昌、黄湛深、方春雷、翁延俊、赵霁飞、施双全、刘冬、马浩、陈 楚锐、浦建元、詹新峰、曾庆勇、贾小鹿、王佳、林志奇、张华显、陈莉、高峰、张斌、刘振 宇、陈丽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B/T 10347—2008。I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SB/T 10347-2017糖果 压片糖果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压片糖果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类型、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 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的压片糖果系列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1120-2014 糖果术语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75号 3 术语和定义GB/T 31120-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压片糖果 candy以食糖或糖浆(粉剂)或甜味剂等为主要原料,经混合、造粒或不造粒、压制成型等相关工艺 制成的固体糖果。
注:改写GB/T 31120—2014,定义2.10。1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SB/T 10347-2017 3.1.1坚实型压片糖果 solid candy糖体无夹心的压片糖果。 3.1.2夹层型压片糖果 candy糖体有夹层的压片糖果。 3.1.3包衣、包衣抛光型压片糖果 candy, and candy表面包衣、包衣抛光的压片糖果。 4 分类依据压片糖果及其糖体表面的加工方式分类:a)坚实型压片糖果;b)夹层型压片糖果;c)包衣、包衣抛光型压片糖果;d)其他型压片糖果。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 5.1.1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 的规定。 5.1.2 糖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3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4 食品添加剂品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5 食品营养强化剂品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2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SB/T 10347-2017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色泽符合品种应有的色泽形态块形完整,大小基本一致压片型干燥剂配方,无裂缝,无明显变形坚实型坚实、不松散、剖面紧密、不粘连夹层型夹层紧密吻合,不脱层 组织包衣、包衣抛光型包衣较完整其他型符合品种应有的组织滋味、气味符合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5.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指 标项 目坚实型夹层型包衣、包衣抛光型其他型 干燥失重/ (g/100g) ≤5.010.05.05.0注:无糖压片糖果干燥失重应符合相应压片糖果类型的要求,其糖含量声称应符合GB 28050规定的要求。 5.4 食品安全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4.2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17399的规定。 5.4.3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4.4 食品营养强化剂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5.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色器皿中,剥去所有包装材料,检查色泽、形态、滋味、气味和 杂质。
3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SB/T 10347-2017 6.2 干燥失重按附录A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食品安全指标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 6.4 净含量负偏差按 的规定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同一班次或同一班组、同一品种、同一生产线的产品为一组批。 7.2 抽样在生产线每组批随机抽取0.2%,或每组批不少于1kg。 7.3 出厂检验 7.3.1 应对产品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3.2 预包装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和干燥失重。计量销售的散装产品出厂检 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质量和干燥失重。 7.3.3 同一品种不同包装的产品,不受包装规格和包装形式影响的检验项目可以一并检验。 7.4 型式检验 7.4.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二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试制鉴定;b) 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 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国家有关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5.2、5.3、5.4.1、5.4.2、5.5 和9.1 规定的项目。 8 判定规则 8.1 出厂检验判定 8.1.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8.1.2 出厂检验项目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本标准规 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4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SB/T 10347-2017 8.2 型式检验判定 8.2.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8.2.2 型式检验项目不超过两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有一项不符合本 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9 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销售 9.1 标签 9.1.1 预包装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 和GB 28050 的规定。 9.1.2 配料中水果/果汁成分(果浆、果粉、果酱、果汁、浓缩果汁)含量不低于糖果总质量分数 2.5%(以原果或原果汁计)的产品,可标为XX (水果/果汁)糖果;当糖果中添加多种水果/果汁 成分(果浆、果粉、果酱、果汁、浓缩果汁)时,其中某种水果/果汁成分不低于糖果总质量分数 的1.5%(以原果或原果汁计),可用该水果/果汁代表的水果命名,标为XX (水果/果汁)糖果。
9.2 标志储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9.3 包装 9.3.1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9.3.2 包装应严密、整齐、无破损。 9.4 贮存 9.4.1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的仓库内。 9.4.2 产品应堆码在垛垫上,离地、离墙不少于10cm。 9.5 运输 9.5.1 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9.5.2 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防止挤压、曝晒或雨淋。装卸时轻搬、 轻放。 9.6 销售产品应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销售。计量销售的散装产品应符合GB 31621的规定。5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SB/T 10347-2017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干燥失重检验方法 A.1 原理将已知质量的糖果样品,置于真空干燥箱内压片型干燥剂配方,干燥至恒重。测定挥发物的质量。 A.2 仪器 A.2.1 分析天平:感量为0.0001g 。 A.2.2 干燥器:装有有效的干燥剂。 A.2.3 真空干燥箱:80℃±2℃。 A.2.4 称量瓶:瓶深20mm,直径60mm,带有合适的皿盖的扁形铝制或玻璃制称量瓶,要求在检 验条件下不易腐蚀。
A.2.5 真空泵:真空度应达0.09MPa 。 A.3 操作方法 A.3.1 样品处理将样品粉碎,用四分法对角取样,约取25g ,置于清洁、干燥、带盖的广口瓶内,混匀待用。 A.3.2 测定精确称取已干燥恒重的称量瓶,精确称取样品约 3g~5g 。放入真空干燥箱内,使真空度达到 0.09MPa,温度控制在80℃±2 ℃,干燥至少4h 取出称量瓶,加盖后放入干燥器内,放置冷却至室 温后取出称重,精确至0.0001g 。重复操作,加热至少1h 称重,直至连续两次称重所得的质量差不 超过0.002g 。糖果中干燥失重的含量按式(A.1 )计算。m1 – m2X = ────── × 100………………………………(A.1 )m1 – m式中:X ——糖果中干燥失重的含量, % ;m1 ——装有样品的称量瓶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2 ——样品干燥后和称量瓶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 ——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6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SB/T 10347-2017参 考 文 献[1] GB/T 23823-2009 糖果分类7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