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5-30 18:02:18作者:佚名
1月18日,省教育厅发布《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致宣高考化学,供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已于2021年7月印发,适用于所有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招生高校据此编制了2024年拟在适用省份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由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分别公布。这次高校选考科目优化调整,主要是强化了相关专业对高中学习物理、化学科目的基础性要求。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绝大多数“理工农医”类专业均要求中学阶段必选物理、化学两门科目。此外,部分高校根据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要求,还对经济类、金融类、管理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提出了选考物理的要求;对文物保护技术等专业提出了选考化学的要求。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外,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致宣高考化学,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高校尚未编制2024年的招生计划,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尚未明确,此次编制的选考科目要求仅供2021级高一学生选科时作参考。学生在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时,既要参照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更要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高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兴趣爱好、学科特长,理性确定自己的选科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