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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6-15 09:07:34作者:佚名
【诗词原文】
元日
王安石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题解】
这是王安石在新年伊始时的感怀之作,大约作于熙宁三年(1070)居相位主持变法之后。元日,即旧历正月初一。此诗以欣喜的心情,描绘了佳节去旧迎新、喜气洋洋的景象,同时也透露出诗人对实行新法踌躇满志、志在必得的心态。他认为国家正处在革除积弊、万象更新的时期,对国家的前途命运怀着美好的憧憬。
【句解】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一片爆竹声送走了旧的一年,饮着醇美的屠苏酒,就已经感受到了春天温暖和畅的气息。
诗中提到了两种当时盛行的节庆风俗。新年元旦之际燃放爆竹,是一项延续至今的古老风俗。爆竹亦称“爆仗”、“炮仗”,起源很早。爆竹在古代是一种驱瘟逐邪的音响工具,据《荆楚岁时记》和《神异经》记载,古时候人们途经深山,露宿野外,晚上要点篝火,一为煮食取暖,二为防止野兽侵袭。相传西方山中有一种动物山臊,高一丈多,一只脚,生性不惧怕人。人要是见了它就会发冷发热,生起病来。为了对付它们,人们就想出在火中燃烧竹子的办法,用竹筒遇热爆裂的声音使其远遁。所以古代风俗,在正月一日人们要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烧爆竹,以避山臊恶鬼,驱逐瘟邪。虽然唐朝开始就有人用火药裹纸制造新型鞭炮,但在宋代,传统爆竹的燃放在民间还很流行。“食残豆粥扫罢尘,截筒五尺煨以薪。节间汗流火力透,健仆取将乃疾走。儿童却立避其锋,当阶击地雷霆吼。”南宋诗人范成大的这首《爆竹行》,形象地描绘了使用竹筒爆响时紧张热烈的气氛。
饮屠苏酒也和驱逐瘟邪有关。“屠苏酒”,据说由唐代名医孙思邈首创,屠苏是他的斋名。其配方为大黄、白术、桂枝、防风、花椒、乌头、附子等药,在除夕入酒浸制,悬于井中,元日取出,自少至长东面而饮;药酒的渣滓,也用绛嚢盛起来,挂于门桁之上,以辟瘟疫。这种酒益气温阳,祛风散寒,具有辟除疫疬之邪的功效。在宋代,饮屠苏酒是过年必不可少的习俗。饮屠苏酒的方法也很别致。一般场合饮酒,总是从年长者饮起。但是饮屠苏酒却正好相反,是从年少的小儿开始,年纪较长的在后,合家欢聚,逐人而饮。为什么会有这种习俗呢?晋人董勋解释,这是因为“少者得岁,故贺之;老者失岁,故罚之”。这种风俗在宋朝十分盛行,除本诗外,苏轼《除夜野宿常州城外》也说:“但把穷愁博长健,不辞最后饮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初升的太阳逐渐变得明亮,照在百姓人家那千千万万的门户之上,光芒四射。人们也争相将门上的旧桃符取下,换上新的。“曈曈”,日初出渐明的样子,王安石的另一首诗《余寒》中有“曈曈扶桑日,出有万里光”的句子。挂桃符之说最早见于东汉。东汉应劭《风俗通》中引《黄帝书》说,上古时候,有神荼、郁垒两兄弟,他们住在度朔山上。山上有一棵大桃树,树阴如盖。每天早上,他们便在这树下检点百鬼。如果发现有恶鬼为害人间,便绑了喂老虎。后来民间就用桃木刻上他们兄弟的像,挂在门两边以驱鬼避邪。
【评解】
此诗写得通俗平易,但又不失精到。爆竹送旧,春风送暖,新桃换旧符,虽然写的是民俗,但诗人却通过这一表象体会出人们对新法的拥护,证明新法是得人心的;同时也借辞旧迎新的常见现象,表达了新生事物必将代替旧事物的哲理感悟。此诗语意双关,表达了诗人对新法的评价。他主持的改革虽然失败,但他除弊革新的勇气和精神却得到后人的敬仰。
【诗人名片】
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字介甫,晚号半山居士,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临川区)人,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他生于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卒于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曾封荆国公,死后又谥为文,故世称王荆公或王文公。
王安石的父亲王益是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做过几任地方官,一生未能显达,但为官清正,所到之处皆有治绩。王益崇尚儒家的德政,治理地方“一以恩信治之,尝历岁不笞一人”。在家也“未尝怒笞子弟。每置酒从容为陈孝悌仁义之本,古今存亡治乱之所以然”(王安石《先大夫述》)。父亲的言传身教对王安石的一生有很深的影响。王安石的母亲吴氏也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曾巩在为她写的墓志铭中称她“好学强记,老而不倦。其取舍是非,有人所不能及者”。因此王安石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王安石的两个妹妹也能诗文,经常与他唱和,显然也和母亲的影响有关。
王安石出生在其父临江军(今江西樟树西南)判官任上。从童年到少年,他一直随父亲游宦而四处漂泊。临江军判官任满后,王益出知本军新淦县(今江西新干),又知吉州庐陵县(今江西吉安)、成都府新繁县(今成都新都区新繁镇)。仁宗天圣八年(1030)出知韶州(今广东韶关)。明道二年(1033),王安石的祖父去世,他随父回临川守孝,这是王安石第一次回到家乡。三年后,王益起复江宁府(今江苏南京)通判,宝元二年(1039)死于任上,由于王益生前为官清廉,不蓄资产,家中无力将棺榇运回原籍临川,从此王安石一家也就定居江宁,金陵成了他的第二故乡。
在江宁的五年,王安石刻苦攻读,学问有很大进益。仁宗庆历二年(1042),他守制期满,进京参加进士考试。考试结束,考官把前十名的考卷进呈皇帝,由皇帝决定最后的名次。当时王安石为第一名。但他的赋中用了“孺子其朋”一语,是《尚书·洛诰》中周公训诫成王的话。仁宗皇帝看了不大高兴,就把他的名次与第四名杨寘对调,杨寘成了状元,王安石第四。
进士及第后,王安石被派往扬州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他在扬州任上经常通宵达旦读书,早晨来不及洗漱就去办公。他的上司知扬州韩琦还以为他少年高第,也像唐代杜牧那样“十年一觉扬州梦”,到处饮酒寻欢,就劝诫他要好好读书,不要荒废时间。王安石也不辩解,依然故我。除了奋勉读书之外,他还开始撰写学术著作。在扬州签判任上,他写成了一部数万言的《淮南杂说》,在思想界和学术界初露锋芒。当时人都认为“其言与孟轲相上下”。可惜的是,这部书在南宋以后就失传了。
庆历七年,王安石改任明州鄞县(今浙江鄞县)知县。他到任后首先对当地农业生产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到农民经常为旱灾所苦。他跑遍鄞县境内的十几个乡,劝督人们去疏浚川渠,在兴修水利上作出了一些成绩。青黄不接的时候,他把县府粮仓中的存粮借贷给农民,约定秋收之后加纳少量利息偿还。知鄞县的三年任期内,他做了不少这样的实事。
北宋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凡在进士考试时取得甲科高第的,在派往外地任职满一任之后,可以申请考试“馆职”,即史馆、集贤院、秘书省等馆阁职事。这种官职比较清贵,升迁快,是跻身显要的捷径。凡是具备条件的官员,几乎无不循例而为。但王安石希望在地方上“得因吏事之力,少施其所学”,朝廷屡次召试不赴,主动要求外任。仁宗皇祐三年(1051),他被派到舒州(今安徽潜山)任通判,任满后在汴京作了两年群牧判官,嘉祐二年(1057)就又调到常州作知州了。
在知常州任上,他计划干一件大事,就是开凿运河,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但是上司浙西转运使并不支持,加上工程开始后就淫雨不止,民夫多病,进度缓慢,王安石最后只有忍痛放弃。开河之役半途而废,为了这件事他也受到很多讥议王安石桂枝香,心情很是苦恼愤懑。当时的官绅士大夫都已养成一种因循旧例、袭蹈故常的风习,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和王安石主张兴利革弊的积极务实精神是格格不入的。他承认自己事先没有充分预计困难,导致劳民废财;但他不能接受从此不问世事的劝告,认为“方今万事所以难合而易坏,常以诸贤‘无意’耳”,对官场中苟且偷安的风气很不以为然。
嘉祐三年,王安石又被任命为提点江南东路刑狱,职责是随时巡回于该路辖境之内,考察各州县对刑狱事件处理是否公允,官吏是否廉明称职。他在任内除了料理刑狱之事,还大力整顿“养交取容”的官场陋习,处治了五名官员,轻的罚金,严重的黜降一级官职,希望能借此扭转流俗媚世的风气。他还不拘一格提拔人才,差遣饱读诗书的低级武官刘季孙掌管饶州官学,可谓知人善任。
第二年,王安石又接到调令,回汴京任三司度支判官。从他进士及第开始仕宦生涯算起,这时已经将近二十年了。在长期政治实践经历中,他体察到了北宋建国以来在政治、经济、社会、教育、军事等各方面积累形成的一些弊端和问题,逐渐形成了一套政治改革方案。就任三司度支判官之后,王安石把一系列意见写成洋洋万言的《言事书》,进献给在位已三十多年的仁宗皇帝。《言事书》扼要地概括指出,存在于当前的严峻局势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他主张“法先王之意”,进行体制上的革新,并着重谈了从“教之、养之、取之、任之”四个方面入手,培养造就大量合格的行政官员,从而改造整个效率低下的官僚体制,以此作为全面改革的基础。但此时他的思路还不是很成熟,建议可行性不强,并没有得到皇帝和当权者的重视。
从嘉祐四年起,王安石一直在京内任职。嘉祐六年迁知制诰,负责起草诏诰等类的文字工作。其间也有一些临时的差遣,比如纠察在京刑狱,三次充任考试举人或进士的官员。嘉祐八年宋仁宗崩,同年八月,王安石的母亲吴氏也在开封逝世,王安石遂奉母柩归葬金陵,居丧守制。
“少年忧患伤豪气”,这就是王安石在执政之前读书、治学、为官的经历。他熟读深思,一直抱着经世致用的理想,希望能通过政治变革扭转北宋王朝积贫积弱的颓势。“材疏命贱不自揣,欲与稷契遐相希”,是他从少年时期就树立的人生理想。他在多年的地方官任上对农民“丰年不饱食,水旱尚何有”的困苦境地有很深的了解,也逐渐认识到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自北宋建立之初,统治者就实行“不抑兼并”的政策,放任地主阶级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太宗时土地的集中已十分严重,“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至仁宗时,更是“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成俗”。这些兼并之家多享有不纳赋税的特权,致使国家财政收入不断减少。而只占有少量土地的农民和无田的佃户,除了直接或间接承受国家的绝大部分赋税负担,还要遭受地主阶级沉重的剥削。王安石一直主张,全国财富的开阖敛散之权必须操纵在中央政府的手中,然后政府对财富才能运用自如。否则任何人都可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产生地头蛇般的豪强兼并之家,成为分割王朝政府权力的一种势力。
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王安石的理财观念也逐步形成。他认为正确的“生财之道”是“富其家者资之国,富其国者资之天下,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主张通过发展生产,向大自然要财富。政府的理财官员不能与百姓争利,更不能与直接生产者争利,而要把注意力放在自然界的财源上,动员天下人去开发它,否则这一财源便将为豪强兼并人家所窃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之道”,也是他在熙宁年间厉行变法时奉守的一个原则。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王安石丧满服除。英宗数次招他赴阙任职,他都因病推辞了,继续住在江宁,开始收徒讲学。英宗在位不满四年就驾崩了,其子赵顼以十九岁的弱冠之年即位,是为宋神宗。当神宗还是太子的时候,记室参军韩维经常向他称道王安石的学问和为人,他印象深刻。神宗继位不到三个月,就起用王安石知江宁府。同年九月,又改命他为翰林学士侍讲,调回开封。熙宁元年(1068)四月,王安石越次入对,与神宗进行了一次长谈。接着就奏进《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对宋朝建国百年来的政治、军事、税赋与理财、农业生产等情况,全都作了陈述;针对无处不在的那种因循、疲沓、苟且度日的委靡气局,王安石提出批评意见,希望协助神宗进行改革,借以富国强兵。这一番言论打动了神宗。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第二年又升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时他已成为众望所归的人物,士大夫们大都以为只要王安石登台执政,“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
王安石主张,为了改变国贫的局面,必须采取“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理财方针。一方面“摧制兼并”,把大商人、官僚、地主的部分剥削收入收归朝廷;另一方面扶植“农民”(中下层地主阶级和自耕农),减轻差役,兴修农田水利,发展生产,预防农民起义的爆发。为此,他建立了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后来条例司撤销,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陆续制订了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各路设提举常平官,督促州县推行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几个方面: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调整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并发展农业生产;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整顿军队,加强战斗力。此外,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科举制,整顿各级学校;又以“富国强兵”为目标,在西北边防线上对西夏展开了攻势。
新法遭到了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的强烈反对,王安石则用“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之说回应。他认为水旱、地震、彗星等的出现是自然现象,不足为怪,只要“益修人事以应天灾”,则不足多虑。至于以天文附会人事,更不足信。他说,祖宗之法在祖宗时代也许合理,但时代已经不同,今天仍要实行就未必正确。若有人认为一法“可行万世”,那人就是“非愚则诬”。他不顾种种诽谤与攻击,毅然实施新法。
但是由于全国天灾不断,新法实施过程中又出现了种种问题,神宗实行新法的决心产生动摇。熙宁七年(1074),北方大旱,反对派趁机猛烈攻击新法,就连两宫皇太后也向神宗哭诉“安石乱天下”。一名叫郑侠的官员上呈流民图,图中景象惨不忍睹,神宗因此感到极大震撼,第二天就下令暂罢青苗、方田、免役等十八项法令。尽管这些法令不久之后得到恢复,但神宗与王安石之间已经出现了意见分歧。四月,王安石第一次被罢相,出知江宁府。
第二年二月,神宗再次召王安石入朝拜相。但此时的局面更加复杂。先是王安石一手提拔起来的吕惠卿为了铺平自己的升迁道路,用各种手段打击和诬陷王安石。而由于思想境界和战略设想的差距,宋神宗与王安石的关系也日益疏远。熙宁九年六月,王安石的独子王雱英年早逝,他感到心力交瘁,坚决要求辞职,于同年十月再度罢相,以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的身份出判江宁府。熙宁十年十月,王安石辞去所有实际职务,开始退居林下的生活。王安石引退之后,神宗继续勉力维持新政局面。
王安石回到金陵后,过了十年闲适的退隐生活。他仍然关心新法,写诗歌颂变法的成效,如《歌元丰五首》、《元丰行示德逢》、《后元丰行》等诗篇。他还利用这段闲暇时间完成了一部文字训诂方面的著作《字说》。元丰元年(1078),他在江宁府城东门到钟山的半道上的白塘,也就是谢公墩的原址上,为自己建造住宅,取名“半山园”。虽然房屋简陋,而且不设垣墙,四无人家,但是王安石很欣赏这种荒野自然之趣。他饶有兴致地引水叠桥,吟咏流连其中。
王安石钟情山水,喜欢寻幽探胜,访友论文。他早年就嗜读佛书,曾结交许多高僧大德,与蒋山觉海禅师的交情很深。退居江宁之后,他潜心佛学,对佛家经典研究得很透彻,注解佛经成为他一项重要学术活动。钟山山麓的古刹名寺如定林寺、悟真院也都成了他流连忘返,论法谈禅的地方。宋人叶梦得《避暑录话》记载:“王荆公不爱静坐,非卧即行。晚卜居钟山谢公墩,畜一驴,每食罢,必日一至钟山,纵步山间,倦则即定林(寺院名)而睡,往往至日昃乃归。”一次好友来访,正好王安石已经出门了,问下人他去了哪里,下人回答:“如果牵驴的在驴的前面,听牵驴的;要是驴在牵驴的前面,就听驴的。”可见其悠游之态。王安石出行都带着书籍,随时阅读。想停就招呼牵驴的停下,或坐松石下,或憩于田野耕凿之家,倦则卧,晚则归王安石桂枝香,一切任之自然。
精微而富于哲思的禅宗思想抚平了王安石刚强执拗的个性,也把他的诗歌创作带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但他终究是一个入世的政治家,生活的散淡闲适并没有冲淡他内心对新法成败的关注。元丰八年春天,宋神宗因为对西夏战事的失利而郁闷于怀,英年早逝。十岁的赵煦继位为宋哲宗,神宗的母亲高氏以太皇太后身份处理军国大事。高太后起用在守旧派中享有声誉的司马光为宰相,在他主持下尽废新法。王安石此时忧心如焚,“每日只在书院中读书,时时以手抚床而叹,人莫测其意”。当他得知免役法也要废罢时,愕然失声道:“亦罢至此乎?”,病体虚弱的王安石经受不住从朝中传来的种种消息,元祐元年(1086)四月初六,这位六十六岁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
王安石学问渊博,博学强记,凡书“读一过则成诵在口,终生不忘”。而且他兴趣广泛,“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他思维敏捷,“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措意,文成,观者皆服其精妙”;而且“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人莫能诎”。王安石不光是诗文出众、擅长雄辩,而且在学术上也有重大建树。他在读儒家经典时,不拘守两汉以来的诸儒传注,而以独立不惑的精神,勇于发掘《诗经》、《尚书》、《周易》、《周礼》等经典的原始意义,敢于“网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秕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其学术体系蔚为大观,号为“荆公新学”,在两宋学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王安石是欧阳修倡导的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加者。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长篇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其中以论说文的成就最为突出,立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清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他的政论文组织严密,析理精微,向皇帝陈述政见的奏议措词大胆切直而又很有分寸,语气诚敬而又富于鼓动性。如《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洋洋万言,体大思精,近人梁启超以为是“秦汉以后第一大文”,惟贾谊《陈政事疏》“稍足方之”。再有就是针砭现实的杂文和人物论、史评等小品,大多短小精悍,逻辑性很强,巧于设喻,笔锋锐利,寄慨深远。《读〈孟尝君传〉》全文不足百字,而抑扬吞吐,胜意迭出,尤为短文中的杰作。
记叙文在王安石的散文中也占有较大比重。人物传记如《先大夫述》,运用朴实的语言记叙其父王益居官清廉正直的事迹,着墨不多,而给人的印象较为鲜明。他的记叙散文不重写景状物、铺陈点染,而属意于借端说理、载道见志。《伤仲永》写仲永因后天不学,终于由神童沦为常人的可悲经历,申述劝学之旨。游记如《游褒禅山记》,记游、说理结合得紧密自然,可谓“深情高致,穷工极妙”(清《御选唐宋文醇》卷五十八引李光地语)。
王安石的诗歌创作也具有长于议论的特点,但其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和诗人的内心都更为丰富、更为形象,成就超过了其散文。在漫长的创作历程中,他的诗风也屡次变迁,正如叶梦得《石林诗话》卷中所指出的:“王荆公少以意气自许,故诗语惟其所向,不复更为涵蓄。如‘天下苍生待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又‘浓绿万枝红一点,动人春色不须多’、‘平治险秽非无力,润泽焦枯是有材’之类,皆直道其胸中事。后为群牧判官,从宋次道尽假唐人诗集,博观而约取,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乃知文字虽工拙有定限,然亦必视初壮,虽此公,方其未至时,亦不能力强而遽至也。”
依照这个观点,王安石现存的一千五百多首诗歌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在三十六岁任群牧司判官之前,其诗尚意气,少含蓄,题材上以政治诗为主,属于前期的创作。这些诗歌长于说理,倾向性鲜明,涉及许多重大而尖锐的社会问题,关注下层人民的痛苦,替他们发出了不平之声。如《感事》、《兼并》、《省兵》等,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描写和提示了宋代国势的积弱或内政的腐败,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择将”的建议;《收盐》、《河北民》等,则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备受压榨、流离失所的悲惨遭遇。
从嘉祐元年三十六岁到熙宁九年五十六岁,是王安石诗歌创作的中期。他任群牧司判官和三司度支判官时,曾借读同僚宋敏求(次道)家藏的唐人诗集,于嘉祐五年编成《唐百家诗选》。亲操选政开阔了他的视野,他从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在艺术上渐趋成熟,逐渐形成了自己雄直峭劲而又壮丽超逸的风格。这一时期他的创作题材广泛,除政治诗以外,咏史怀古、抒怀感旧和酬答赠别等诗作的比重大大增加。他的古体诗学习杜甫的沉郁顿挫,也吸取韩愈诗歌健拔雄奇、多用议论的特色,具有劲峭雄直之气,但在波折开阖中也不失平易自然,比较著名的如《桃源行》、《明妃曲》、《杜甫画像》等。对王安石律诗创作影响最大的是杜甫和李商隐。他认为“唐人知学老杜而得其藩篱者唯义山一人”,刻意学习他们格律精严、工丽典雅的风格和谋篇布局、启承开阖的技巧。他的名作如《思王逢原》、《示长安君》、《金陵怀古》等,用字工稳,对偶贴切,用事使典、饰辞属对无不得心应手,各臻其妙。他的绝句也能以尺幅千里的手法,将千古的得失和是非纳入短短的二十余字中,意见鲜明,议论横生,善于翻案,淋漓尽致地表达出自己的政治态度和批判精神,《赐也》、《商鞅》、《贾生》等是其中的代表。
晚年退居江宁至逝世,是王安石创作的第三个时期。这十年间他流连山水,学佛谈禅,平静的生活和心境,使他作品的内容和风格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他花了很大心血精研艺术技巧,语言运用更加精湛圆熟;再加上丰富人生阅历的洗礼和禅理禅趣的影响,他的诗歌艺术进入了一个深婉华妙的境界。相对于他的前期创作而言,这是一个大突破和大飞跃的时期。他这一时期的创作被称为“半山体”,奠定了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宋黄庭坚说“荆公暮年作小诗,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味之,便觉沆瀣生牙颊间”。叶梦得也认为,“荆公晚年诗律尤精严,造语用字,间不容发;然意与言会,言随意遣,浑然天成,殆不见有牵率排比处”。这个时期王安石诗作的风格特点可概括为意境空灵,闲淡清丽,深婉含蓄,意韵幽远。《南浦》、《染云》、《书湖阴先生壁》、《江上》、《北山》等,都是古今公认的佳作。虽然他晚期的诗作多取幽静脱尘、悠然旷逸的意境,但有时也未能忘情世事,写出一些曲折言志的作品。像《北陂杏花》最后两句“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清人陈衍就以为“恰是自己身分”(《宋诗精华录》评语)。正如清代吴之振所言,“安石遗情世外,其悲壮即寓闲淡之中”(《宋诗钞·临川诗钞序》)。
总的来说,王安石的诗歌创作在扫清晚唐影响、开创宋诗局面的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正如他评张籍乐府诗的名言“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题张司业诗》),他的创作也包含着自己的甘苦,给后世诗人以深刻启发。黄庭坚、杨万里等都受到他的影响。但他有时爱炼涩拙之句,押逼仄之韵,用冷僻之典,喜欢集古人成句填词做诗,也开启了江西诗派追求险韵硬语等形式技巧的风气。
王安石的词作数量不多,但成就较高,正如刘熙载《艺概》所论,“王半山词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如《千秋岁引》(别馆寒砧)“意致清迥”(《蓼园词选》),《桂枝香·金陵怀古》堪“颉颃清真、稼轩”(《艺蘅馆词选》),都是不可多得的名篇。
王安石的诗文,宋徽宗时由薛昂等人编纂成集,但早已散佚。现在传世的有两种,一种是《临川先生文集》,即临川本;另一种是南宋龙舒刻本《王文公文集》。两种文集都是一百卷,但篇目、编次不同。中华书局整理出版的《临川先生文集》,以临川本为底本,参校其他各善本而成,是目前较完善的王安石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