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5-23 04:21:32作者:admin2
湖南怀化新晃一中操场跑道下发现一具骨骸,湖南怀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经DNA检验鉴定,确认新晃一中操场挖出的尸骸为2003年失踪人员邓世平。2003年1月25日上午9时许,新晃一中职工邓世平的妻子谭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丈夫邓世平于22日上午失踪。接报警后,市县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工作,未发现邓世平下落,也未发现其遇害的相关证据。杜少平及其同伙罗光忠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该案涉及的黄炳松等19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13名成员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操场埋尸案”的主犯杜少平被判处的罪名为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因此,依法应当追究“操场埋尸案”主犯杜少平的刑事责任,该案并未经过追诉时效。至于“操场埋尸案”的其他被告,被判处的罪名为徇私枉法罪或玩忽职守罪,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宣判方式对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上诉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根据《刑法》规定,徇私枉法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玩忽职守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此二罪名的追诉时效为15年。本案中,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轻信下属的汇报,同意将邓世平被害案以失踪案处理,导致该案长期未被刑事立案侦查,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由于存在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因人情关系故意不立案,本案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操场埋尸案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中被审出来的。
2019年4月中旬,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的邓世平被杀案线索时,发现杜少平与该案关联极大。
经深入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于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一具人体遗骸,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骸。本案得以真相大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办案机关发现线索并紧盯不放,起到了重要作用。
扩展资料
2019年11月,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邓世平被杀案)已经彻底查清,杜少平及其同伙罗光忠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该案涉及的黄炳松等19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
作为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证据确定、案情查实,提起公诉,给受害人家属以正义抚慰,对司法公平形成有力维护,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下一步严格审判,真正把此案办成一个修复司法正义的铁案,给基层“蝇贪”“蚁贪”和渎职无为者猛敲警钟,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操场埋尸案”真相大白:愿世间再无“邓世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操场埋尸案启示苍蝇级保护伞更要连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