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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1-28 17:17:07作者:佚名
由于疫情的缘故,我国的许多企业都面临了许多困难,这就需要国家的支持与补贴,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2020年关于疫情补贴的通知模板推荐吧。
2020疫情补贴通知一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
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企业和员工在此不可抗力的环境下工作、生活都受到重创。为进一步体现公司党总支、行政、工会等组织对生活困难员工的关怀与帮助,由工会负责组织做好生活困难员工的情况收集、初审工作,在5月26日之前对公司内困难员工进行一次生活困难补助,让困难员工感受公司真情关怀,共克时艰。现就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公司在职在岗员工
二、慰问标准:
1、特别困难员工:1000元/人。主要是针对本人收入低、其家庭直系亲属中身患重病,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2、困难员工:800元/人。主要针对本人收入低,家庭生活来源单一的员工。
3、临时性困难员工:500元/人。主要针对暂时收入低,生活困难的员工。
三、申报及评审方式:
此次困难员工补助工作由公司工会组织。请各个项目部负责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切实掌握每位生活困难职工的困难原因和困难程度,实事求是地组织项目部员工进行申报,加盖项目部章,公司将组织评审。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20日前送交公司监察部廖湘同志的邮箱(申报材料见附件)。
各分公司困难员工由分公司负责组织补助,申报材料报总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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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2020疫情补贴通知二
北京市各剧院、剧团、演出经纪机构:
为精准帮扶北京市剧院、剧团、演出经纪机构,推动演出行业复工复产,提振市场信心,温暖观演人心,结合当前全市疫情发展态势,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等的通知》要求,将实施疫情防控期间演出票价补贴政策。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对2020年7月21日后在北京市剧院开展的营业性演出进行补贴。重点扶持市属、民营(在京注册)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主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二、补贴要求
1.演出须按照文旅部《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限控比率要求进行售票。
2.100元及以下低价票设置比例不低于全场可售票总数的30%。(示例:限控比率30%,1000座剧场的可售票总数300张疫情补贴怎么申请,100元及以下低价票须不低于90张;限控比率50%,1000座剧场的可售票总数500张,100元及以下低价票须不低于150张;限控比率75%,1000座剧场的可售票总数750张,100元及以下低价票须不低于225张)
三、补贴标准
1.小剧场(500座以下)每售一张票补贴80元,中大剧场一般演出每售一张票补贴100元,大型歌剧、舞剧、交响音乐会每售一张票补贴200元。
2.补贴总张数不超过全场座位的30%。(示例:1000座剧场补贴总张数不超过300张)
四、补贴申请
1.由演出组织方(演出许可申请单位)向首都剧院联盟进行补贴申报,须在演出开票前进行预申报,并参照北京市惠民低价票演出补贴项目提交相关材料。
2.2020年7月21日后已开展或已售票的演出项目,向首都剧院联盟进行补贴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演出场次不享受演出票价补贴。
五、其他
1.疫情防控期间的演出补贴从年度惠民低价票补贴预算中支出。
2.演出全面恢复后,仍按北京市惠民低价票演出补贴项目原补贴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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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疫情补贴通知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稳定就业岗位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扶持企业健康发展优势,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全员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9年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0%)。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二、发放标准
申领金额为该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个人部分)的50%。
三、申报时间
原则上稳岗补贴申请时间为全年可申报,但是,为了能够及时发放到位,各企业最好在9月底前申请。
四、申报方式
1、网上注册申报。
申报稳岗补贴的企业需登陆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信息。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网址为:。
2、提交纸质资料。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申报企业先进行网上申报,待疫情解除后提交纸质资料到参保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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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疫情补贴通知四
各有关单位:
步降低本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研发创新成本,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疫情补贴怎么申请,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科技金融保费补贴工作及疫情防控期间利息补贴工作的通知》(沪科〔2020〕69号)的要求,经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对“上海通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33家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保费补贴,经费总额580.0726万元;确定对“上海沃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101家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利息补贴,经费总额160.6226万元。
特此通知。
2020疫情补贴通知五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对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及享受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的对象发放2020年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50%(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范围为2020年8月份给予社会救助的以下对象:
(一)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含重残无业人员等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救济对象);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享受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的对象。
二、补贴标准
按人补贴,每人一次性补贴87元,其中价格临时补贴58元,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提高的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补贴)29元。
三、发放时间
2020年10月15日前发放到位。
四、发放方式
由各区街道、乡镇组织发放。
五、资金渠道
本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及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补贴资金按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渠道由区财政列支。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二)各区民政部门要认真指导街道、乡镇做好对象核定和发放工作;各区财政部门要尽快落实资金,及时下拨。
(三)各区民政部门要督促街道、乡镇及时将有关发放情况录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汇总统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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