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6-22 21:03:32作者:佚名
(3)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a.本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b.毕业证书(或由毕业 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 理系统页面截图); c.退出现役证。如材料通过邮箱发送,请在身份 证复印件明显位置处留下联系电话。
经现场和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在现场按照应届毕业生 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 励政策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 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2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 (例: 申请xxx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2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发 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3月25日16: 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提 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 -) 。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a. 承诺书(附件1) ;b. 申 请表(附件2) ;c. 身份证正反面; d. 退役证; e. 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a. 承诺书(附件1) ;b. 申请 表(附件2) ;c. 身份证正反面; d. 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 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 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2〕 1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 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 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 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 励政策,可参加2022年4月9日-10 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 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 1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 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 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 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4月8 日下午2:00-5:00,地点: 皖 江工学院(霍里山校区) 东门门岗处: “2022年专升本考试准考证领 取处”。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 层次升入 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 2号) 文件要 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 +2门专业课(各150分) ” 的测试方式,其***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请登入查看。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测试办法: 3月30日前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 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 间一般为20分钟,面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 专业技能、职业素质等,满分100分。经我校面试合格后免文化课考 试,择优录取,并及时将面试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 面试未被录 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文化课考试。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 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 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省马鞍山市霍 里山大道333号皖江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测试时间为4月11日9点开始,本 省考生面试地点设在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皖江学院F楼 312,外省考生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届时提前电话通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 按皖招考〔2022〕 1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皖江工学院招生信 息网查询本人的专业课考试成绩; 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 测试成绩同步公布。
专业课成绩复查流程: 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 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于公布成绩后次日 16: 00前将查分申请表(电子表)发送至我校教务部邮箱(@q ) ,由我校核查,核查结果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统、加错分和 登记错误等情况。
4. 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 2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0〕 7号) 和皖招考〔2022〕 1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 取;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 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2022年皖江工学院录取分数线, 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 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录取最 后一名有同分情况则全部录取。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考 查后,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同分考生且为录取最后一名,学校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择优录取。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 科目不得出现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专业课满足我校根据每个专业报 考学生数确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2022年皖江工学院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 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依次为专业课1、专业课2、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 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 愿。调整总体顺序为: 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 调剂。
4.3.1专业内计划调整
同一专业如出现普通计划、专项计划、文科计划或理科计划生源 不均衡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内计划调整,遵从同类别优 先的原则,先进行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间,普通文科计划与普通文科 间调整,普通理科计划与普通理科计划的调整,再进行专项计划与普 通文理间计划调整。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根据其他专业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剂,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
4.3.3 外校生源调剂
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 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