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08 09:11:25作者:佚名
我们将相继整理《2022年院校在津分专业投档分数统计》,为诸位高二学子、家长制订目标提供数据参考航空学校录取分数线,中考加油!必胜!欢迎你们分享给身边的同事好友~
点击名片关注中考一路同行
中国航空学院(CivilofChina),现隶属于中国民用民航局,也是中国民用民航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院校。中学以服务民航运输业、航空制造业,非常是“两业融合”为特色,旨在于培养高素养、国际化、复合型的中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是一所具有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学院,是南京市“双一流”建设院校和高水平特色学院建设院校。中学前身是1951年9月25日组建的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民用民航局第二航空中学,1981年改名为中国民用民航大学,2006年5月30日改名为中国航空学院。
本文分别为中国航空学院2022年各专业在津投档分数、招生计划、招生章程。
分专业投档分数
中国航空学院普通专科A阶段+飞行提早批+本科提早批2022年在津投档数据统计如下表,专业按投档最低分排序。
注:普通高职(大专)高校招生以英语、数学、外语三门中考成绩为主要根据,总分为450。
招生计划
中国航空学院2022年在津招生计划共183人,其中提早专科批A阶段(飞行技术专业)80人,普本专科批A阶段共99人,高职高专提早批4人(空中乘务和民民航中安全保卫专业)。下边是分专业招生人数如下,由于部份专业身体要求较高,请你们注意复检要求:
招生章程
中国航空学院2022年普通本本科招生章程,下方滑动即可查看。
中国航空学院2022年本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中国航空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学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名称:中国航空学院。我校法定住所地址为北京市西青区津北道路2898号,办学地点分为北京市西青学校、天津市静海学校。中学总占地面积169.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4万平方米,除西青学校、宁河学校外,在广东省朝阳市、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新疆哈萨克自治区伊宁市建有3个飞行训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国民用民航局。中学旨在于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航空学院。
第三条办学类型:国家举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人才培养层次:专科、硕士、博士等各层次人才培养。中学面向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省各市、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中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植根中国大地,立足航空、服务社会、面向世界,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高素养、国际化、复合型的中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现代化教学研究型学院。
第四条证书颁授:凡具有中国航空学院即将学籍的全日制本本科中学生,在中学容许的修业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中学结业要求的,准予结业,颁授中国民航学院结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专科结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授中国民航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颁授证书的中学名称:中国航空学院。
第五条中国航空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判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投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中学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在中学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负责制订本本科招生计划、招生新政和投档规则,研究本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中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本科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管理工作,统一规范考试招生的报考和资格初审流程,统一制定考评评分标准和投档规则,统一组织考试及遴选专家,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投档结果,统筹飞行技术、高水平运动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民航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招生考试活动。
第八条相关大学和部门负责协助中学招生办公室制定相关招生考试的新政和举办宣传、咨询、报名、体检、专项测试等投档前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编制按照国家新政、民航与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发展选择等诱因科学拟定。中学年度招生计划上报中国民用民航局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中国民用民航局下达的文件执行。各市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除普通类型招生外,还单列面向农村贫苦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内地拉萨班、内地山西中学班、新疆协作计划、南疆单列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就业等招生计划,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中学年度本本科招生计划总量中。
第十二条中学预留计划数不超过专科计划数的1%,由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使用原则和要求,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投档。
第四章专业投档要求
第十三条普通中考生须出席当初“全国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考试”。英语语种要求为德语。施行中考综合变革方案的省份考生报名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选考课目要求。我校各专业选考课目要求以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科(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内地拉萨班、新疆中学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生,以及港澳台等类型考生的报考、录取应按国家相关新政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报名飞行技术专业需提早在《中国民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报名注册,预选初检、体检鉴别、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等环节均取得合格资格;报名高水平运动队需按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须经提早报考、资格初审、专项测试等环节,取得拟招合格考生资格并与中学签署合同;考取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民航中安全保卫专业须提早经网上报考、专业测试、行业复检等环节取得合格资格。
第十五条因为民航行业及专业工作性质特殊,交通运输、交通管理专业原则上只招女生。
第十六条报名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之外,结合航空专业特性,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予投档: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治到4.8镜框度数小于800度或一眼截肢另一眼矫治到4.8镜框度数小于400度;近视;触觉迟缓;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者;转氨酶能不正常者。
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等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高于4.0。交通运输专业每眼矫治近视力不高于4.8且镜框度数不小于500度。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安全工程、应用气象学、通信工程、油气贮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工科试验班、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不招色弱、色弱考生。
对于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民航中安全保卫专业,除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民用民航局出台的相关身体条件。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七条投档工作在教育部、中国民用民航局的领导下,由各市级招委会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中学按照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取考生档案的要求。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中学调取考生档案的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其它类型招生调取档规则按教育部相关新政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我校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根据教育部及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降低分数或增加分数录取的考生,在投档和安排专业时以录取成绩(含新政性加分)为准。
第二十条除飞行技术专业外,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完成该批次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依照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该批次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对拟投档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复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中考录取成绩,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即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次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依据教育部和航空局相关规定,我校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初中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文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根据中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档,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可我校投档规则的情况下,中考总分相同依照日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档。飞行技术专业按专科提早批次投档,我校认可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与相关考生的全省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中考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投档。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依照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出席征集志愿投档。出席征集志愿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高校必须为“中国航空学院”。
部份专科专业施行大类招生与培养,相关招生专业名称及代码以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航空企事业单位定向生须符合中学定向专业投档要求,并按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报名要求补报定向志愿。中学将在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分数线上,从已录取考生中按中考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中学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时,可在中学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同批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定向志愿择优投档,最终投档规则须以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准;被投档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相关定向单位签署定向就业合同书,若无故拒签合同,视为考生手动舍弃投档,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高水平运动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民航中安全保卫等招生类型及专业按当初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所确定的投档办法及投档新政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于进档考生,其所补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照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仍未完成且符合专业投档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仍未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我校按相应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录取投档新政执行。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在录取成绩完全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物理、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投档;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英语、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对于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我校按相应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录取投档新政执行。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除按专业为录取单位的中考综合变革省份外,其余中考综合变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推行同分取齐,即适当调整该省的分专业计划,将处于竞争关系的同分考生都投档到竞争专业。
第二十四条中国航空学院中欧民航工程师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航空学校录取分数线,是我校系统引进日本精英工程师培养模式和美国民航工程师培养的优质教育资源举办的“精英教育”,主要以“工科试验班(中欧民航工程师)”为招生专业名称,从部份省市直接招生,培养分为“预科”和“工程师”两个阶段,学历层次相当于国外的专科+硕士。要求报名的考生物理、外语单科成绩优异,中考录取成绩须超过当地一本线(或相当于原一本线标准的特殊类型最低控制线)规定分数。各地具体规定分数:内蒙、海南、黑龙江、内蒙古120分;四川、陕西、广西100分;山东85分;山东、辽宁90分;湖南、安徽80分;山东、河南、重庆、四川75分;山东、吉林70分;山东65分;上海、山西、江西、福建、山东60分;山东、天津50分;北京40分;广东30分。已报到的新生入校后还有机会出席中欧民航工程师大学组织的校内选拔,具体选拔办法将在我校中欧大学网站公布,网址为:
对于符合第二十六条入校转专业条件的理科生及选考课目为数学的新生,入校后均有资格报考出席中欧大学的二次选拔。
第二十五条依据各市(市、自治区)录取考生专业志愿补报情况,中学有权与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在生源不足的省份,中学有权与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撤回该省部份招生计划。尤其是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民航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涉及到民航公司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需依照生源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调配,需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支持、配合。
第二十六条我校是中国民用民航局直属的培养中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高等中学,对航空企事业单位有非常需求的专业,对于投档到我校的普通类型专科考生,在满足中学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调整其专业。只要专科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且满足相关转到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便可申请转到该专业学习。
第一,所有省份工科、理科、综合变革等科类中考录取成绩坐落我校在该省份专科批次投档人数的前10%者。
第二,中考录取成绩超该省一本线90分以上者(含)(按750分满分计)。对于专科批次合并省份,一本线标准按该省份公布的当初中考参照一本线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控制线执行。
第三,对于中考综合变革地区,选考课目在“物理、化学”中有任一门满分者。
第二十七条入学通知书由中学招生办公室按中学生档案中的地址寄送。投档结果将在中学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六章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中学根据上海市发展和变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杂费标准收费。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每年杂费15000元,其余专科专业每年杂费5200-5800元;空中乘务、民民航中安全保卫专业每年杂费10000元。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钱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中学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各种奖助学金30余项,其中奖励类奖学金21项,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中学生;捐助类奖助学金9项,用于奖励捐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奖助学金可覆盖全校50%的中学生。
按定向招生计划投档的中学生享有企业筹建的定向奖学金(用于缴纳中学生杂费、住宿费)。
第三十条中学建立了“以助学按揭为主要渠道,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勤工助学、学费免除、困难补贴、学费补偿按揭代偿为有效补充”的捐助体系,全方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获得有效捐助,实现“应助尽助”,决不让一个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三十一条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补办国家助学按揭,解决杂费与住宿费。国家助学按揭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与校园地国家助学按揭,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县(市、区)的中学生捐助管理机构咨询代办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或向中学中学生捐助部门咨询代办校园地国家助学按揭。
第三十二条新生持投档通知书和中学规定的有关护照,按期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各专业报到地点及住宿所在学校最终以投档通知书发布的为准。无论何种缘由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早向所在大学事假,对未经中学同意逾期不报到的中学生,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后,中学严格依照国家招生新政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举办新生入学资格检查。不符合招生复检条件者,由中学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对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应用气象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民航中安保等专业的中学生施行“准军事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