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04-15
更新时间:2021-07-20 03:55:06作者:admin2
《乡愁》一诗选择了邮票、船票、坟墓和海峡四个具有象征性的意象,形象而浓烈地抒发了游子思念故乡的感情。诗人借助时空的变化来表达对往昔岁月的追忆,抒发内心一种思念亲人、眷恋故土的深切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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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意在勉励当时的太学生要刻苦读书,说理透彻,文字朴素,很有感动人心的力量。第1段记述自己青少年时期求学的经历,一共有三层。 第一层写少年时代读书的刻苦勤奋。文章一开始就揭示了“嗜学”和“家贫”的尖锐矛盾。“嗜学”就是喜欢读书,家境贫寒却又无法买书来看,只好向别人借书,“手自笔录”,自己亲手抄写,这就成了解决矛盾的办法。
“手自笔录”这一情景,初步揭示了他学习的勤奋态度。接着用寒冬天气抄书的情景进一步描写这种刻苦精神。“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砚台里结了很硬的冰,手也冻僵了。这既是指天气,又是指家道贫寒。而“砚冰”“手指”,是围绕着“手自笔录”的抄书方式写的。
“弗之怠”,是说不懈怠偷懒。这是用学习态度和学习条件进行对比,进一步突出学习的刻苦。作者从最艰难的严冬季节着笔,用来说明一年四季,天天如此,很有概括作用。“走送之,不敢稍逾约”的“走”字和“稍”字值得注意。“走”是跑的意思,这里指“赶快”。“走送之”,亲自去借,又亲自去送,而且赶紧送去。
“不敢稍逾约”,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这个“稍”字强调了他坚守信约,决不耽误,即使困难再大,也是这样。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乐于借书给他,他也才有可能“遍观群书”。从“无从致书以观”到“遍观群书”,这中间的原因,表面看来,是“不敢稍逾约”,实际上是“弗之怠”,是他不畏艰苦的学习精神。
这一层是写读书刻苦。 第二层一开始,用“既加冠”的“既”字承接上文,“既加冠”就是到了成年。古代男子到了二十岁便举行加冠仪式,束发戴帽,表示已成年。前一层说的是学习刻苦,这一层讲的是求师艰难。写的是“趋百里外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的情景。所谓“乡之先达”,是指当地有学问的前辈。
“执经叩问”,就是带着经书去请教。“百里”,是说路程远,显示了求师欲望的迫切和坚决。这个情景是分三点来写的。第一点写老师的严厉。“先达德隆望尊,门人弟子填其室”,“德隆望尊”也就是德高望重,这是概括性的评价,然后用学生挤满屋子这一情景进一步烘托渲染,说明这位老师确实有学问、有知名度。
但是,即使是求教的人很多,老师也没有“稍降辞色”,言辞、态度很严肃,丝毫也不随便。这是用的反衬手法。而写老师严厉又是为了突出作者求师的诚恳。于是,接下来的第二点是写平时请教老师的情景,“立侍左右”,“俯身倾耳”,生动地表现了他的虔诚和恭敬的态度。
第三点是写老师发怒时他求教的情景,“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态度更加谦和,以至于不敢出声。这里的两个“愈”字,相当传神。“俟其欣悦,则又请焉”,等到老师高兴的时候,又继续请教。这一层是写求师难。 第三层主要写求学的艰苦情况。作者选取了一个特定情景加以描写。
“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负箧曳屣”,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表明穷苦;“深山巨谷”,表明路途险恶。穷冬、烈风、大雪,分别从季节、环境、气候的特点上着眼。“足肤皲裂而不知”,“四肢僵劲不能动”,这些又反衬了天气的严寒和行路的凄苦。这是写行,同时写到了衣、食、住,寄居旅舍,穿破旧棉袍,每天只吃两顿饭,没有鲜鱼美肉可供享受。
这一切,都表现了一个“苦”字。而着力写苦,有两个目的:一是对比“同舍生”,那些住在同一旅舍里的富家子弟;一是表现自己“中有足乐者”,也就是内心的乐趣。作者连用这样几个动词,“被”“戴”“腰”“佩”“备”,着力写出富家子弟服饰的华美,勾勒出他们的形象,“烨然若神人”,像神那样光彩艳丽。
这是个比喻,这一个比喻越是突出,下面的对比就越鲜明。“余则袍敝衣处其间”,一边是服装鲜艳,一边是破衣烂袄。这就进一步突出了作者的寒酸相。在经过这样的对比后,作者的笔墨开始转折,进入对精神境界的揭示,“略无慕艳意”,表明他一点也不羡慕,不自惭形秽。
那么,他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中有足乐者”,内心有精神安慰和思想寄托,所以他就不会在吃、穿上和别人比较了。接下来作者用“盖余之勤且艰若此”结束这一层,说明这只是一个例子,是一种特定情景,从而用特定来说明一般,概括了许多类似情形。 这篇文章中心意思明确,但作者不是板着面孔空讲道理,而是用夹叙夹议的方法。
而这种夹叙夹议手法的运用,又是通过现身说法的途径,包含着自己亲身的经历和感受,因而显得情意恳切,语重心长,使人感到亲切。文章从叙述入手,表面上看似乎离题,实际上内在的勾连很紧。写年轻时读书、从师、求学的经历,选取的是跟题旨有关的事情,因而在叙述中隐隐地有着议论的意图。
写自己的艰苦经历是正面教育,写富家子弟求学的情形是提供反面的教训。这一切又无不是为着勉励马生。因而,全文的结构紧密,最后推出题旨就显得水到渠成。 本文的另一个重要的写作特色是善于运用对比手法。比较明显的是富家子弟的豪华和作者自己的贫寒的对比。
本章的结论便是从这些对比中引出的,因而很鲜明,很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