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10 07:10:15作者:佚名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相关导师、研究生:
依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变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3]4号),现举办2023年度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支助
1.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和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捐助方式分为校助项目和院助项目。
2.校助项目由中学捐助,分为校级重点项目和校级面上项目。
校级重点项目筹建15项,捐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10万2023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官网,其中中学捐助5亿元,导师捐助5亿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6万,其中中学捐助3亿元,导师捐助3亿元。
校助面上项目筹建捐助项目数见附件2,捐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每项1.5亿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亿元。
3.院助项目由各培养单位完成捐助,专款专项,核拨到位。各培养单位推荐时须确定捐助经费项目代码(代码必须惟一),捐助标准可参考校助项目执行,各培养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立项限额。
4.校助项目与院助项目,均由省教育厅立项。
5.近两年有本项目未结题记录的指导老师,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二、申报对象
1.我校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2021、2022级全日制境内硕士、博士研究生;
2.申报者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结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3.原则念书术型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4.已承当过本项目的研究生仅可以申报校级重点项目。获准后,可以获得校级重点课题立项捐助,但省教育厅不再重复立项。
三、申报推荐与项目管理
1.申报者在项目指导班主任指导下完成《项目申报书》的撰写。指导班主任负责申报项目学术指导2023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官网,并做好项目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等情况的审查。
2.校助重点项目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申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推荐;
3.校助面上项目,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捐助项目数(见附件)组织申报评审,等额推荐;院助项目,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立项限额组织申报评审,完成推荐;
4.所有推荐项目,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5.校助重点项目施行目标任务考评管理,项目主持人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方可结项:
(1)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IF≥6),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学院;
(2)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中国科技刊物卓越行动计划”“领军刊物类项目”或“重点刊物项目”收录,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学院;
(3)以主要完成人身分实现研究成果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到账经费不多于20亿元),主要完成人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学院。
(4)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被CSSCI收录),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学院。
6.校助项目、院助项目由各培养单位按照项目预期目标任务进行中期检测和结题考评。
7.项目施行期限通常为1年,研究生在结业前需完成项目结题。
四、申报材料递交
1.校助重点项目:各培养单位于3月14日12:00前将拟推荐校助重点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需提供5份)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需签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未报将视为舍弃。
2.校助面上项目、院助项目:各培养单位于3月17日12:00前将拟推荐校助面上项目、院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需提供1份)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需签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未报将视为舍弃。
3.申报材料
①《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
申报书电子版需递交PDF版。申报书电子文档命名为: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诸如“科研上海中医药学院1005西医学-学博***”、“实践上海中医药学院1057西医-专博***”
②《2023年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需签章)1份。
③请各培养单位统一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学位办邮箱,短信名称: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不接受中学生个人发送电邮申请。
附件1:
苏学位办函〔2023〕4号.pdf
附件2:
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校助面上项目立项计划.pdf
附件3: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湖南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
2023年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上海中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