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21:12:1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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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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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顺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校级暨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项目应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围绕我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实际工作湖北师范学院学工处,能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2018年学校教学主题确定为“课堂建设年”湖北师范学院学工处,教学研究项目应以“课堂建设”为中心,全面开展课堂教学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申报人员可参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也可结合我校课堂教育教学研究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课堂建设选题。全校51个本科专业中,每个本科专业教学团队应自选完成2个以上主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且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申报省级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参与过项目研究(限第1、2、3完成人),其他人员可申报校级项目。
2.项目研究团队要能胜任本项目研究工作,参研教师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含主持人)。每个项目建议至少3名学生参与,并在《申报汇总表》中主要成员栏填写学生基本信息。
3.未结题教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校级教研项目。已立项校级项目可以申报省级项目。
4.校级教研项目结题时应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以上,省级及以上项目结题应发表论文至少2篇(含核心期刊一篇)。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组根据立项范围,确定申报题目并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加盖学院公章(在“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确定推荐项目,1项以上请排序。
2、各单位于2018年6月14日前将《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一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逾期不予受理。
3、教务处将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18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届时确定申报省级教研项目的需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申报省级教研项目但未通过的可作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立项(已立项校级项目不再重复立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茜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