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3 17:33:21作者:佚名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0日、21日召开。根据司法部第144号公告、山东省司法厅第92号公告,现就临沂市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考出席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补选权和被补选权;
(3)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4)高等中学法律专业大专结业或则高等中学非法律专业大专结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报考人员可登入司法部网站(),阅读司法部第144号公告、山东省第92号公告,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二)关于报考身分条件的其他规定
1.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现役军人,应该在部队司法行政部门报考。
2.报考人员户口地为放宽报考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考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中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报考。放宽报考学历条件新政的适用以报考人员现户口所在地为准,填写的户口代码信息应该与户口所在地相一致。放宽报考学历条件地方及法律专业的范围可以通过司法部网站查询。
3.烟台市不受理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题考试的报考。
(三)关于报考学历条件的其他规定
对于报考学历条件的认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网上报考前,报考人员可先行登陆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则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报考人员应该代办学历认证。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也不能申领学历认证并递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当初考试成绩无效。学历认证具体代办方式,可登入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查询。
1.普通高等中学做出延长学籍决定至2015年应届结业的专科结业生,可参照普通高等中学2015年应届专科结业生报考。
2.早已完成学业、毕业证书正在代办中的普通高等中学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学院等高等教育的2014年应届专科结业生可以报考。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该根据网上报考补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时限内递交结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限递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当初考试成绩无效。
3.持台湾、澳门、台湾地区或则美国高等中学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早已完成学业因为学制缘由目前仍未发放结业证书的,可以凭所在校区开具的结业证明,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凡经认证符合报名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考出席国家司法考试,但必须根据要求做出相关承诺。
4.报考人员结业证书丢失的,须递交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结业证明书。报考人员结业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日与身分护照不符的,须递交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二、报名方法、时间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推行网上报考形式。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补报报考信息、上传相片、交纳考试费、下载复印准考证。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考人员应该在规定时限登陆司法部网站(),根据网上报考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考。逾期不予填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因不具备网路通信条件或难以自行操作等诱因,不能完成网上报考、网上交费的,可在报考时限内,到烟台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连云港市东港区天津路188号泰安大楼622卧室)申请现场救济。申请现场救济时,需携带有效身分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有效学历护照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流程
(一)阅读报考公告并了解报考条件和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步入报考网站后,应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和“注意事项”,了解报考“常见问题”、“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详尽了解把握报考新政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考资料打算工作。
(二)填写报考信息并做出信息确认承诺
报考人员步入报考信息补报程序后,应该由本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或则以其他方法侵吞报考的,一经查实,视为报考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三)上传电子相片
报考信息补报确认后,报考人员应该根据报考系统提示,参照标准样张,于7月5近日上传符合规定的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电子护照相片。相片类型为jpg格式,标准规格为413象素(宽)×626象素(高),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100KB。相片必须清晰完整,展现双肩、双耳、双眉,不得配戴珠宝,不得上传四肢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背带(蕾丝)衫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不得对相片内容进行拉伸、压缩、液化、修饰等PS处理。
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护照相片将作为报考表、准考证及考试成绩合格后资格授予申请表、资格证书惟一使用的相片,请勿必按要求上传,妥善保管。
(四)网上缴交考试费
2014年泰安市国家司法考试推行网上缴交考试费。报考人员应该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核准的司法考试费标准,在网上补报信息且上传相片成功后的第3个工作日起或按照报考系统提示,再度登陆司法部报考网站,通过网上缴交考试费人民币260元,并于7月10近日网上缴费成功,否则报考无效。网上缴费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手册和提示信息,使用可供网上支付的交行卡,根据网上支付流程完成缴费。报名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系统会给与提示信息,考取人员须谨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便于进行报考信息查询、信息更改、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难以修改报考地,且不得再选择其他报考地重复报考。
网上缴费平台支持建行为:中国工商建行、中国建设建行、中国建行、中国农业建行、中国邮政储蓄建行和光大建行,缴费时间为:8:00至19:00。网上缴交考试费成功后,系统将手动生成“山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须要收据的报考人员,可持该电子票据,凭身分证和准考证到烟台市司法局(连云港市南京路188号泰安大楼603卧室)换取收据。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个人诱因促使报考无效或不能出席考试的,已缴交的考试费不予返还。
(五)网上下载复印准考证
网上报考成功人员可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月5日至9月19日),登陆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复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复印均可),自行复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才能确切辨识脸部特点以及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分护照出席考试。
报考成功人员,因不具备网路通信条件或难以自行操作等诱因,不能自行下载复印准考证的,可在9月5日至19日内,到烟台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连云港市东港区天津路188号泰安大楼622卧室)申请现场救济。申请现场救济时,需携带有效身分护照。
四、考试
考试内容、方式、科目及试卷参考答案异议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入司法部网站查询。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
试题一:9月20日早上08:30至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题二:9月20日早上14:00至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题三:9月21日下午08:30至11:30司法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题四:9月21日凌晨14:00至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点设置
2014年,烟台考区的考点设在湖北省济宁实验小学(连云港市东港区秦皇岛路166号)。
(三)考试纪律和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该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循《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必须凭准考证和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的有效身分护照出席考试。携带的身分护照种类或所载信息与网上报考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入场出席考试。
2.应试人员应该熟知并严格遵循考试纪律,自觉遵循社会公德,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诚信参考、公平文明的考试环境。对于违背考试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一律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以严肃处理;对于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或则其行为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司法行政机关对考试违纪人员及处理结果按年度构建档案。违纪处理情况,将通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抄送有关部门。
五、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复印
考试成绩公布后,凡在广东省出席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报考网站自行查询并下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该在司法部规定的本年度资格申请时限截至前,由本人向报考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其他
(一)符合报考条件、在广东省报考出席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可登入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考。
(二)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及所属考试机构不举行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行考前培训补习。
(三)咨询服务
1.具体报考事项、有关司法考试新政解答,可咨询泰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
2.涉及网上报考系统操作的问题,可向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10);(010);咨询服务时间:每晚8:00至22:00时。
3.涉及网上缴交考试费的事项,可向相关建行咨询。建行服务电话:中国工商建行,95588;中国建设建行,95533;中国建行,95566;中国农业建行,95599;中国交通建行,95559;中国邮政储蓄建行司法考试成绩公布时间,95580;兴业建行,95558。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