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1 11:06:23作者:佚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中学全称:宁夏科技学院齐齐哈尔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8127。
2.中学地址:宁夏银川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3.办学层次:以大专教育为主,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成人教育。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师范高校。
二、招生计划及投档要求
1.招生计划:详见宁夏科技学院齐齐哈尔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来源计划。
2.英语语种:法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英文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英语语种,但中学的公共英语选修课只开办英文,新生入学后英语课教学只安排英文。
3.英语口试要求:日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考生出席日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4.复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5.男女比列:所有专业均无性别要求。
6.报名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修长,无发音脏器残障,吐字清晰,语音标准。
三、录取规则
1.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省普通中考成绩为根据,德、智、体全面评判,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2.宁夏自治区及我校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推行“专业志愿清”的投档规则,即录取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提档比列不超过120%。
4.单科成绩要求:物理与应用物理专业要求物理单科成绩不高于85分;信息与估算科学专业要求物理成绩不高于6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高于9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高于90分,英文单科成绩不高于90分;法语和翻译专业要求法语单科成绩不高于100分。
5.我校认可宁夏自治区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和让利新政,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6.艺术类专业投档办法:
(1)宁夏自治区考生,音乐学和音乐演出专科专业须取得全区音乐类专业联考专科合格成绩,街舞学专科专业须取得我校组织的街舞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宁夏自治区2020年普通院校艺术类专业大专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音乐教育(本科)专业承认区内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宁夏自治区2020年普通院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凡我校投放音乐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专业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0年本省音乐类专科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内蒙古科技大学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凡我校投放街舞学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广东省除外),我校承认其专业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0年本省街舞类专科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我校承认湖北青年政治学院组织的街舞学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0年广东省街舞类专科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2)宁夏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专科专业须取得全区美术类专业联考专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宁夏自治区2020年普通院校艺术类专业大专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凡我校投放美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0年本省美术类专业大专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3)宁夏自治区报名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内蒙古科技大学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宁夏自治区2020年普通院校艺术类专业大专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凡我校投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0年本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大专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4)宁夏自治区报名我校书画学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绘画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宁夏自治区2020年普通院校艺术类专业大专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7.体育专业投档办法:
宁夏自治区体育类专科专业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宁夏自治区2020年普通院校体育类专科专业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我校投放体育类招生计划的其他省份,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2020年普通院校体育类专科专业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8.投档时,对于平行分的考生,按宁夏自治区投档规则执行。
四、学费、住宿费
1.杂费:普通专科文史类专业4200元/年/生,财经类专业4400元/年/生,理工类专业4600元/年/生;艺术类专科专业7200元/年/生,艺术类本科专业4500元/年/生;体育类专科专业7200元/年/生;少数民族预科班3360元/年/生;产学研合作专科专业10000元/年/生;“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科专业16000元/年/生。
2.住宿费:6人间1000元/年/生,8人间700元/年/生。
五、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按揭
助学按揭、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举措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新政执行。
1.中学设有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中学奖学金;(5)社会奖助学金。
2.中学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可通过各类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招生组织及监督
1.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中学招生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筹建并公布招生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及考生父母来访、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3.所有招生投档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和教育,严格依照规定程序举办投档工作。
4.深入施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现信息公开透明,由市长签发投档通知书,对投档结果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及证书种类
1.中学名称:宁夏科技学院(鄂尔多斯师范大学)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