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9 15:14:48作者:佚名
石家庄经贸学院2023年自考招生简章
1.中学全称:山东经贸学院
2.国标代码:11832
3.办学层次:专科,广东省属重点学院
4.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中学
5.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6.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7.分校概况:湖南经贸学院是湖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学院。
组织机构
8.中学创立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的普通自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沧州师范专科学校,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统筹研究、部署、协调等事宜,普通自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本科升大专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计划
9.中学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新政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广东经贸学院中学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网址:)。
注:2023年广东经贸学院普通本科升大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投档
10.中学普通本科升专科招生工作坚持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11.普通自考投档原则依照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中学自考考试招生施行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录取考生(不含退役学院生士兵)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守考生志愿次序进行投档;若录取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延后投档。退役学院生士兵考生根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守考生志愿次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投档;若录取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延后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推行征集志愿投档。
其它
12.被投档新生应在自考报到入学前取得本科(高职)结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结业的,取消自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中学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年审合格的给以代办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投档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体检情况等进行检查,复查合格者给以注册,取得学籍;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13.普通自考中学生在中学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内容根据国家规定填写,标明“在本校××专业本科起点专科学习”,学习时间按步入专科阶段学习和颁授结业否认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授广东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电子注册。
14.我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举办招生活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15.本章程由广东经贸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广东省本科升本招生投档新政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新政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