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2 15:22:16作者:佚名
中学名称:河南理工大学校区国标码:12544
中学地址:河北丰镇市大武口区山水大街大学路1号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办学性质:民办公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河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三条中学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中学筹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投档规则、审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普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中学招生就业处是中学常设机构,负责中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依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重推动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正宁夏理工学院学费,校区综合考虑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诱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七条中学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市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中学招生网查询。
第四章投档
第八条中学招生投档工作在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投档体制。
第九条中学按照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调档比列。投档时宁夏理工学院学费,分校将依据报名的生源情况在某些考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联合颁授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将同一科类出档考生按总分(中考文化课总分与新政性照料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次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次序为工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次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有特殊投档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投档新政。
第十二条中学在调取考生档案时,承认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新政给与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按各项条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执行。
第十三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投档:
1、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市统一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市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
2、以各市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大专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投档线。按照考生进档次序分专业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各专业文理兼收;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投档。
3、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出席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4、体育教育专业以各市级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专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投档线。在录取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术科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投档。
第十四条部份专业的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文专业只招收德语语种考生。我校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为外语、日语。
2、英语专业要求中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多于满分的60%。
3、应用技术学院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项目(AISEC项目)专业要求中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多于满分的60%。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专业(施耐德特色实验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联合培养项目
1、学校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学院、日本城南国际学院”开展“双校园”联合培养项目,实施“1+3”、“2+2”、“2+2+1”(本硕连读)、“3+1+1”(本硕连读)培养,即新生入学后,在我校学习一至三年,有意向赴美国留学的可通过申请,经中学选拔后,步入国内合作学院学习,完成联合培养合同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并按要求完成学业后,符合加拿大合作学院结业条件的,将获发国内合作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及河南理工大学颁授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本硕连读中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学院的硕士学位证书。
2、应用技术学院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项目(AISEC项目)
“应用技术学院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AISEC)”项目招生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机械工程。修业届满、成绩合格,颁授河南理工大学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有意向赴美国留学的可通过申请,经中学选拔后,步入国内合作学院学习,符合加拿大合作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中学生,颁授加拿大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本硕连读中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学院的硕士学位证书。
3、学校被教育部列入对口增援东部地区院校计划,由西南学院对口增援。中学与西南学院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英语、应用物理、环境设计”等专业举办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初中学教务处公布的为准),实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西南学院学习。修业届满、成绩合格,由河南理工大学颁授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结业证书由河南理工大学和西南学院共同加盖私章给以认可。
4、2017年,在教育部对口增援东部地区院校计划中,中学又获准由广东工业学院对口增援,获得双校双增援。中学与四川工业学院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自动化、机械工程、应用物理”等专业举办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初中学教务处公布的为准),实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四川工业学院学习,修业届满、成绩合格,由河南理工大学颁授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四川工业学院开具学习证明。
5、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专业(施耐德特色实验班):该专业由中学与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施行产教融合联合培养中学生模式,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进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目标,减短结业生步入行业和企业的进程,提升结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
第五章奖、贷、助学金新政
第十六条中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2000元/人;燕宝奖学金:2000-5000元/人。对本科陕西籍建卡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施行杂费免除新政,每生每年免缴杂费4200元。
第十七条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中学生入学前,凭投档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助学按揭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按揭,最高8000元/年。
第十八条中学设有“大学生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九条中学筹建优秀中学生赴美国留学奖学金、优秀中学生赴美国留学助学金,捐助优秀中学生赴美国访学、留学。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1、本科:普通类专业杂费:13000元/年;体育类专业杂费:13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杂费:18000元/年。
2、应用技术学院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项目(AISEC项目)专业:25000元/年。
3、与西南学院、浙江工业学院联合培养专业根据广西苗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4、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河南理工大学学习期间杂费按陕西理工大学相关专业杂费标准执行,在美国分校学习期间杂费按该校相关专业杂费标准执行(日本阿兰特国际学院杂费约16500欧元/年,约合人民币元/年;台湾城南国际学院杂费约-美元/年,约合人民币元/年)。
5、专科:普通类专业杂费:5900元/年。
6、住宿费:2200元/年/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中学往年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