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15:35:07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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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是的,我拿到判决书了,是的,法院认定是刘鑫锁了我江歌的门,是的,我做到了,江歌不可以被辜负,是的……”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的门外,江秋莲紧紧抱着手里的判决文书和装有江歌遗物的背包,在接受短暂的采访后,她匆匆赶去了江歌的墓地,想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她。
今天,是赴日中国留学生江歌被害的第1894天,江秋莲终于等到了起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侵权案的一纸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对江秋莲主张的各项经济损失酌情支持49.6万元。
另外,法院还表示,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刘暖曦的过程中遇害,江秋莲遭受了巨大伤痛,后续又奔波劳碌,而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时间回溯至五年前,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其好友刘鑫的前男友杀害。
江秋莲认为,刘鑫在江歌遇害过程中存在足以导致江歌的生命遭受侵害的过错,并对刘鑫提起诉讼,索赔207万余元。
“起诉刘鑫”
起诉刘鑫,不是江秋莲的一时之气。
江歌遇害后,案件另一个关键性人物刘鑫,是她了解事实的最直接渠道,虽然江歌无辜受累,但是江秋莲此时想的并不是“追究”刘鑫,只是想通过她了解事件始末。
不过,江秋莲多次提出想见一见刘鑫,刘鑫却始终表示拒绝,刘鑫的父母则数次拉黑江秋莲的电话,江秋莲愤而公开了刘鑫的家庭住址等相关个人信息,而刘鑫及其家人也对江秋莲恶语相向,双方彻底走向决裂。
2017年12月20日陈世峰杀人案宣判后,江秋莲就曾表示,要回国起诉刘鑫。2018年1月回国后第三天,江秋莲就经人介绍到上海见了律师,想对陈世峰、刘鑫追责。不过,这十分艰难。
江秋莲说,日方的证据要想在中国法庭被认可,首先要逐字推敲,将日文案卷翻译成中文,然后经过日方的公证和中国驻日使馆的认证,过程非常繁杂。
奔波了大半年,江秋莲才在日本律师大桥君平等人的帮助下,顺利收到相关材料,并在网络上公开宣称起诉刘鑫。
2018年11月,江秋莲委托青岛的律师办理此案,在律师要求下,江秋莲又花费了9个多月的时间从日本方面补充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