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04-15
更新时间:2021-06-23 21:50:22作者:admin2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2021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金市高招委[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东阳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2021年东阳市初中毕业、东阳市户籍在市外初中就读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职业高中类的户籍年龄不限。
(二)报名地点
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初中报名,在外县市就读的东阳户籍学生和东阳户籍的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和社会青年还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无证明”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实行考生肖像统一格式采集。
4.考生报考信息由各报名点通过系统统一采集并由考生进行确认。
5.在市外就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须持有毕业学校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及有无重读的材料;初中阶段有4年经历的考生须交验休学等原始材料,并附入本人档案。
(四)不在我市报考的本市户口考生,不得参加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录取。
(五)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高中学校招生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同本市户籍考生报名和录取。
1.符合东委发[2018]28号文件《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引进人才的子女。
2.夫妻一方或双方于2016年10月28日《东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取得本市《浙江省居住证》,其子女在我市初中有连续三年学习经历和正式学籍的。
3.外来务工人员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二年及以上,其子女在我市初中有连续三年学习经历和正式学籍的。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高中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等六科。
各科总分63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科学16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80分,体育30分(其中初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体育运动技能素质15分)。
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7日,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组组织命题,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全部统考试卷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评卷。
(四)考试形式: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和数学科目仍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英语科目安排听力测试,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五)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教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适应素质教育要求,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举措。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初中学校必须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评价原则
1.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充分发挥《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作用,全程、全面记录、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二)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三)组织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严格按上级要求制订实施细则,完成本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四) 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四个模块,结果以“综合评语”、“评定等第”两种方式呈现。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实验操作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由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评价确定。初中学校各模块A等的比例上限按教育局相关要求执行,E等级要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高中段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五)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3.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确定等第。
4.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要设立公示栏,对“A”等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
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6月18日至19日。
第一批为东阳中学、外国语学校;第二批为其他普通高中;第三批为职业高中。
第一批东阳中学和外国语学校分别设置志愿;第二批设三个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单列的职普融通实验班志愿,普通高中第一与第二、三志愿间设10分级差;第三批设一个中高职衔接班(“3+2”、五年一贯制)和两个职业高中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