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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14 22:09:51作者:佚名
关于举办2022-2023学年
硕士学位论文捐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硕士学位论文捐助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和名额分配
硕士学位论文捐助项目的捐助对象,为中国政法学院即将注册在校的全日制应届(2023年6月)结业硕士研究生。
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专业组织申报,各大学申报考额由研究生院根据结业生人数和往年学位论文质量,并考虑各专业(方向)平衡等各项诱因,进行分配(见附件)。二级培养单位也应遵守此原则,在各专业分配名额。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硕士研究生中期考评,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即将步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并计划于2022-2023年冬季学期递交硕士学位申请。
(二)项目选题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研究内容有创新2023项目管理硕士论文,技巧得当2023项目管理硕士论文,研究方案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评审原则与标准
硕士学位论文捐助项目的评审工作遵守“科研导向、面向现实、注重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选题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法制思想,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成果,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前期工作基础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特色鲜明;
(三)研究思路和技术具有可行性,在理论或技巧上有显著创新,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四)申报材料论证充分,推理严密,逻辑性强,格式规范,文字抒发确切、流畅;
(五)有望评为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的项目,给以优先捐助。
四、申报流程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捐助项目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二级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并将拟立项捐助的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
项目申报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人登陆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填写《中国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捐助项目申报书》。申请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3月3日15:00,逾期系统将手动关掉。
系统申报结束后,申报人须下载并复印申报书,将申报书纸质版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大学。
二级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纸质版申报书签订审议结果和意见。
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依照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在研究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对中学生的申报书进行批量处理,确定拟立项捐助名单,并生成《XX大学申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捐助项目申报书信息汇总表》。
各二级培养单位请于2023年3月24日15:00之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材料和《XX大学申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捐助项目申报书信息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教学图书综合楼80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
五、资助数目及捐助金额
根据《中国政法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依照中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经费情况,2022-2023学年拟捐助100篇左右硕士学位论文项目,每项捐助人民币5000元。
按照工作须要,校区将向二级培养单位依照一定比列筹措评审和组织费用。
附件:二级培养单位硕士学位论文捐助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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