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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考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1-05-22 03:48:19作者:admin2

1.乐器类没有加分加分政策!
2,港澳台的,烈士家属可以加分!
3,你可以选择考体育特长,体育特长录取分数就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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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大连中考政策,时间

  2011年大连市中考政策公布报名时间开始

  来源:天健网 2011-3-16 8:59:32 【字体:小 大】

  天健网消息(王雪 记者 金东淑)2011年大连市中考仍实行毕业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30日。依据今年中考加分、优先及降分录取的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种加分政策。

  报名条件

  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和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外地户口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借读生)均可报名。各类中等学校在读生、触犯法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报名办法

  1、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招生办集体报名。

  2、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户口在大连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辖区但未在其辖区学校就读的考生报考市内高中,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采取摄像的办法,由区市县招生办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体采集包括考生肖像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资料。

  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于考试前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依据以下录取顺序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包括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民办高中、综合高中,下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志愿。

  志愿的设置

  (1)普师专科班设1个学校志愿,2个有序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

  A、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公费生类,设2个志愿,不设“服从”志愿;指标到校生类设1个志愿,不设“服从”志愿;择校生类设2个志愿和无条件“服从”志愿。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单设1个统招公费类志愿,1个择校生类志愿。

  B、一般高中公费生类、择校生类各设2个志愿和无条件“服从”志愿。

  C、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各设1个志愿,不设“服从”志愿。

  (3)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各设2个有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有序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4)技工学校单设志愿卡。

  填报志愿具体规定

  (1)考生可同时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但不得兼报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志愿。

  (2)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不受毕业学校所在区和本人户口所在区的限制,可以任意跨区选报地处上述辖区的普通高中。上述辖区的考生填报地处上述辖区以外的民办高中志愿时,依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填报。民办高中与综合高中志愿不得兼报。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允许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统招志愿(考生的法定监护人未在连工作的除外),但均不允许填报普师专科班志愿。

  (4)不允许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和普师专科班志愿。

  (5)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允许全市跨区域报考下列学校特长生志愿: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美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男子篮球和男子舞蹈;大连市第八中学男子足球和管弦乐类;大连市育明高级中学男子排球和乒乓球;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女子排球;大连市第四十八中学男子足球;大连市第十一中学健美操。

  (6)所在地在大连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志愿与所在地不在大连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志愿不得兼报。

  (7)填报外市地的师范类学校志愿,其志愿填写在第三批录取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栏内。

  (8)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选择,并认真填涂志愿卡。涂改的志愿无效。

  体检

  市招生办不统一组织高、中等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招生的体检工作。报考师范类、医药类、食品加工类、烹饪、化验检验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到当地招生办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化验单由考生本人保管,录取后,交给学校。报考其它学校(专业)的考生是否需要体检,由报考学校自行决定。体检地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学校的考生到大连市体检中心体检;其他区市县的考生,到考生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录取

  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总的录取原则是:在综合考生各项加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享有加分等政策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录取。普师专科班录取时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四段)。

  第一段为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录取。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

  第二段为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统招公费生,再录取指标到校生,最后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面向全市跨区域招收特长生的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优先录取特长生。

  第三段为一般高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

  第四段为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实行市招生办录取和学校录取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填报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志愿的考生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自主招生必须在市招生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内预招生,经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的有关规定:

  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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