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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

更新时间:2021-05-22 19:26:45作者:admin2

目前,西安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下: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515元,两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667元,单身人员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818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7平方米);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7、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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