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04-15
更新时间:2021-05-27 11:59:39作者:admin2
税法和经济法的学习主要就是记忆,只要你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这两科不会对你有任何困难的,这些法律最主要的就是先记住主要的名词解释,主要的法律条文,多看一些相关的案例分析(最好准备一个小本子,把一些案例分析中你认为重要或者自己不容易想到的知识点都记下来)其中像合同法,税法这些重要的内容一定要牢记。记住不要死记硬背,睡觉前,或是没事的时候,可以自己想一个适合自己的学习巧方法;时间不是问题加油吧,相信你会成功的。
题目可能有误,甲向丁购买货物,应该将汇票转让给丁(而不是丙银行),然后丁才有可能将汇票转给戊。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和第六十八条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戊有权向乙(出票人),甲、丁(背书人)以及丙(承兑人)追索。同时根据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在向丁转让时,记载了“不得转让”,所以上面答案中要去掉甲。
最后答案是ABD。票据法其实还是比较简单的,主要要把其中一些专用名词和实际案例中的甲乙丙丁对上号,在对照法条就可以了。像在这个案例中,乙:出票人。丙银行:承兑人。甲对丁来说是背书人,丁对甲来说是被背书人;丁对戊来说是背书人,戊对丁来说是被背书人。
这是一个转让的链条,可以把汇票理解成存折,乙向甲买东西,没给钱,给了本存折;甲没取出来,而是在向丁买东西时当钱付给了丁,但在存折上写了字,说不准转让;丁没当回事,又把存折当钱付给了戊。
戊最后到丙银行取钱,银行说存折无效,不付,这个时候戊该怎么办呢?可以找丁要钱,因为存折是他给的;也可以向乙要钱,因为存折上的名字是他的;也可以向银行要钱,因为存折是银行发的;但是不能向甲要钱,因为甲在把存折给丁时在上面写了不能转让,所以他不用向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