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1-31 22:16:30作者:admin2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注会考试改革提示:
2009年1月15日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第二,调整考试科目。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第三,调整成绩有效期。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根据改革方案,新的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同时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仍继续实施一年。2009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新的考试制度实施后,现行考试制度下考生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将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工作于2007年初启动。其间,中注协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国际借鉴,广泛征求和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
另:中注协负责人表示,新的考试制度并不是现有五科增加两科,而是按胜任能力要求和考试规律要求对现行考试内容的分拆、补充和整合,使两个阶段各科目的考查目的更加清晰,知识理解层次更加单一,复习备考更有针对性,有助于考生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