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5-07 11:54:30作者:admin2
会计证年检已经取消,现在叫“继续教育登记”,每逢单数年(即每两年)的10月至12月由持证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凭“继续教育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往会计科办理即可。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已经不再进行“年检”。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2年为1个周期免费进行一次定期登记,登记时主要检查持证人员是否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和内容。持证人员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公告。连续2个周期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会计从业资格,并予以公告。
扩展资料
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在2003年以前未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的,就已经被注销,是在2003年以后没有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的,可到网上或到财政局财干校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带继续教育证书到财政局会计科来补办登记。每次登记完成后,都会在证书备注页打印上下次登记的时间,翻看下证书就会知道继续教育登记的时间了,请按时登记以免被注销。
但是自从2017年11月9日起,财政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规定自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省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此外,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年检制度,已取消多年。
关于继续教育问题,该项制度没有取消,会计人员仍应按《会计法》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但不再与会计从业资格挂钩。可在工作所在地参加继续教育并进行相应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鹰潭市人民政府-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需要年检的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会计证的问题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