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04-15
更新时间:2021-06-14 02:49:18作者:admin2
你好,如果一级和二级都是同一个专业,那么就必须注销了二级才可以注册一级,不然注册不上。如果不是同一个专业,如:二级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是机电工程专业,那么就可以将一级和二级同时注册在同一个单位。
一级建造师注册不成功的情况一般有2种情况: 一、你的资格证书是合理合法取得的,但申报注册时可能没有提供相关资料,比如报名时用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那就是取得资格情况待查。这种情况你只要补全资料就可以注册了。 二、你的资格证书不是合理合法取得的,比如不满足报名条件但报名考试通过象虚报了工作年限或者学历程度等,那么退回原因同样是取得资格情况待查,如果是这种情况同时你又无法提供证明合法取得证书的材料,那么只能重新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当然如果你学历压根就不符合要求比如只有高中毕业证书,那是无法报名考试的。
考试合格之后可以领得自己的证书,注册成功之后有自己的印章,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能够帮到你,希望采纳!谢谢。。。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 为规范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部)为一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核工作。
二、注册申报程序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条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www。coc。gov。cn)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七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1-2)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附表1-3)、《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1-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附表1-5)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建设部。
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材料报送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附表1-6)要求办理。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申请注册的,建设部将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送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