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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9-07 10:05:57作者:佚名
2022年福建专转本招生考试新政公布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中学“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2021〕4号
各普通院校、独立大学: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普通院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变革施行方案》(苏教学〔2019〕6号)精神,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院校选拔优秀本科生转专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高校及计划申报
1.2022年“专转本”计划与2021年基本持平,主要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和独立大学。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院校中学生入伍参军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中学自考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去年我省举办普通高职(大专)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工作。
3.接收院校要将“专转本”工作列入中学专科培养规模,按照“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以往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招生计划。依据《普通高等中学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中学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15年)》,认真制定“专转本”专业计划。“专转本”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超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普通院校“专转本”选拔考试课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1号)附件1中标明的专科招生专业。英文类、日语类、教育类(含师范类专业)、医护类等招生专业须标明对报名者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请接收院校参照附件《2022年“专转本”计划申报表》的款式于2021年12月20近日在计划申报系统中完成计划编制。与2021年相比,拟调整接收规模和专业的院校要专门递交报告,并在计划申报系统中作明晰备注。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初审后下达。
4.接收院校应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拟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晰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法、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领取等内容。简章应经省教育厅初审后,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技巧
1.选拔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院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即将投档的,在本省各种普通院校的本科五年级在籍中学生(含普通院校对口单独招生中学生、2019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举办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中学生);经设区市招生部门依照规定程序即将投档的,在本省各种中学的七年一贯制高职的三年级在籍中学生;普通高职(大专)投档后及在校期间从广东省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两年级在校中学生(三年一贯制高职三年级在校中学生),及普通高职(大专)结业当初从四川省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内的结业生(包括两年一贯制高职),经有关单位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初审后可出席相关院校的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式:普通高职(本科)中学生“专转本”实行全国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三年一贯制高职的三年级在籍中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投档,施行方案另行印发;退役学院生士兵免予出席文化课考试,须出席由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施行方案另行印发。
3.在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转本”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卡立卡贫苦家庭高职(大专)结业生。
4.获2021年、2022年职业高校技能竞赛高职组省赛银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中学生可直接投档专科,但须出席全国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三、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报考、志愿补报及考试安排
1.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知法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中学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结业要求,能正常结业。
(3)取得全省或广东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报考工作安排在2022年1月中上旬。具体报考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报考资格审查。普通院校“专转本”的考生报考工作由所在院校负责组织,并按照报名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在中学官方网站公布。
3.志愿设置。2022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报名类别设置平行高校志愿。考生可依据自己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根据2022年广东省普通院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界定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补报八所高校的八个专业。
4.考试。学院英语或高等物理150分、英语或法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专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推行全国统一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2022年电子信息类、音乐类2个专业大类作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推行面试,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测试江苏教育招生考试院,现场测试方案另行公布。省控线按考生报名的专业大类、统考课目分别划定。
2022年四川专转本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
普通院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考、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转入与培养
1.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投档资格线,有关专科高校按照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档,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投档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院校对本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中学可以不予投档。
2.省教育厅对投档结果进行初审和注册,并代办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新生凭本科结业证书和投档通知书等材料到专科高校代办入学手续,未取得本科结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高校不得申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到专科五年级学习。
4.普通院校“专转本”学生杂费与接收高校同专业中学生施行相同标准。
5.接收院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成立班级,不得转学学习。
6.接收高校要全面总结近些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江苏教育招生考试院,认真更改和建立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退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晰规定的,享受与转到中学专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结业证书内容要根据国家规定填写。
3.“专转本”学生结业时,按国家有关专科结业生的就业新政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2022年是普通院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变革第一年。接收高校、生源高校要着力加大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晰专人负责,强化新政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强化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高校要认真做好中学生报考、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中学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保密。
2.各考点中学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专转本”考试防疫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认真研判疫情情况,拟定疫情防治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防疫举措。各生源高校和考点高校,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测、登记和新冠麻疹排查工作。生源院校要做好疫情期间考生的送考工作。考点高校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举措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对考务人员举办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3.“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报考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避免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强化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发觉一起,取缔一起,绝不姑息。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新政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强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取缔招生投档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