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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2-25 11:13:14作者:佚名
燕京工学院学费标准,每年各专业学费是多少
事实上,大学学费仍然是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 本科四年,大专三年,学费是个不小的数字。 一些省份大学学费上涨的消息已经被多家媒体报道。 这些省份基本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启动了学费调整方案。 “学费上涨”意味着学生的学费会增加,家长的负担也会增加。 哪些学校会涨学费? 徒步后的学费是多少? 本文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燕京工学院的学费标准。 本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 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燕京工学院学费标准
收费
本科专业学费为:文学、历史、经济、管理类专业每人每年14500元,理工科专业每人每年16500元,艺术与体育类专业每人每年19000元。
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学、历史、经济、管理类专业每人每年8000元,理工类专业每人每年1000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每人每年12000元。
住宿费为每名学生每年1200元。
二、燕京工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信息参考2018年燕京工学院招生简章。 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燕京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其前身是中国优秀的独立学院——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学校于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燕京工学院。 2015年成为河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2016年入选河北省硕士学位授权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京津冀一体化核心区燕郊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距天安门广场38公里,与首都行政区隔江相望。 学校拥有优美的校园环境和完备的办学设施,包括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体育馆、数字图书馆和校园网络。 设有9个二级学院,工、管、艺、文、经、理、法、医、教育9个学科门类,56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 学校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向国家输送优秀毕业生3.6万余人。 2018年面向全国招生。
2、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
3、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立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代码:13895。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6.各专业招生人数: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七、学历证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由燕京工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燕京理工学院学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根据教育部政策和学院规定,授予燕京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入学条件
1.面向全国招聘应聘者、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应聘者。
2.我校各专业无自愿级差。 转学比例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含120%)以内。 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各专业招生名额可视情况调整。 2018年江苏省对入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方式。
3.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4.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减分政策。
5、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按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学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考试。 一线考生根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按学校考试成绩录取的专业:需自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录取原则是:对于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书的考生,高考文化科目达到地方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 (不分文科和理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计划满时,如专业成绩并列燕京理工学院学费,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为:语文、数学、综合、外语)。 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文体类考生招生规则另有规定的,按当地招生政策执行。
六、2018年我校对口河北省对口招生工作按《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指南》的规定执行。
七、我校不单独招收特长生。 具有特殊技能的候选人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有关文件。
九、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附则规定执行。 其中:体育专业的身高要求为:男170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 服装服装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招收男女模特】身高要求:男178cm及以上,女168cm及以上。
10.预订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量1%的计划,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十一、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为:文史专业每人每年16000元,理工类专业每人每年18000元,“国际大师工作室”艺术体育专业和传媒专业学费培训方式待定,最终以物价局审批为准。
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学、历史、经济、管理类专业每人每年8000元,理工类专业每人每年1000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每人每年12000元。
住宿费为每名学生每年1200元。
上述费用如需调整,须经河北省物价局批准。
十二、奖学金及助学办法
1、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补助。 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全日制学生设立校级奖学金。
2、为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工作能力,学校为有空闲能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十三、附则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历次招生工作文件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2.本规定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与国家有关政策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