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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6-24 20:06:19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 ,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遂宁校区3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3.遂宁校区:遂宁市河东新区科创西路88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2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或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遂宁校区为四川师范大学乡村振兴学院(遂宁)(筹),若届时条件尚不成熟不能正常开学,则在狮子山校区或成龙校区临时开班暂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通信工程专业为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专业,就读地点在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2022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1.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电话 ,。
2.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构统一举报电话 ,或在网络平台进行举报(),或将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邮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纪委工作和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办公室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十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及有关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与《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中发布。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可在今年招生计划中预留少量本科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我校承诺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决定及投放均在相关省(市、自治区)“信息交互”中并批量“投档前”,且将使用情况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告。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六条 若相关省(市、自治区)允许学校自主择定考生档案的调阅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00%。其中,对于因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出现的招生计划空缺,均用于考生志愿的公开征集。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大学外语》的教学语种。
第十九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高考成绩应不低于125分(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帮扶专项、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等专项招生计划除外)。
第二十条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同时,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
第二十二条 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我校以下专业身高录取要求:舞蹈类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关于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 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参考学校近年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结合考生本人的分数和爱好合理、有序选择专业。
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同分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体育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体育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50分(除公费师范生外)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3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9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50分(除单列学校代码的产品设计和绘画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公费师范生外)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20分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7.其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8.对于生源数大于计划数的体育与艺术类专业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此比例为100%。
9.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体育与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同类其它专业。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的录取手续、所获得的录取资格、身份证明、身心健康状况与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考生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学校抽调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本校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招生宣传、咨询接待、录取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且无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同时,除本章程、《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及《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规定的原则与内容外,任何人涉及招生录取环节对考生的不当承诺均属违规,由此而造成的法律、经济及其它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并由承诺者个人承担。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帮助)方式、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以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以学生综合保险为系列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三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2.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咨询电话为: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在这里,小编仅仅还是要为大家解读一下山东省具体的录取原则以及各种疑难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补充,或添加小编微信,当然啦,最终的信息最好还是以招生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文学编导类统考投档原则:统考批2022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包括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的相关高校及专业,不包括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该批次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山东省2022年编导总报考人数11353,实际参加人数为9389人,统考过关人数9190人,合格线180分,统考过关率约80%,实际通过率为97.88%,毕竟有1000多人没有参加。
【说明一点,通过人数如此之多,接下来比拼的就是文化课,同样的是9389人要去竞争不到3000人的计划名额,那么也就意味着6000多人要落榜】
那么,承认山东省2022年文学编导类统考的院校约112所。
1、公办本科约70所,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南昌航空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河南大学、山西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沈阳大学、齐齐哈尔大学、渤海大学、广东财经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邮电大学、江西师范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井冈山大学、赣南师范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长沙学院、泰山学院、枣庄学院、山西传媒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文理学院、 四川文理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平顶山学院、蚌埠学院、黑河学院、衡水学院、南阳师范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上饶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 白城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池州学院
2、民办本科约42所,如下:
北电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吉林动画学院、大连艺术学院、辽宁传媒学院、四川传媒学院、河北传媒学院、武汉传媒学院、北京城市学院、海口经济学院、西京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潍坊理工学院、青农大海都学院、南师大泰州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安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商丘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培华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哈尔滨石油学院、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长春光华学院、汉口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武昌首义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科技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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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2年艺术类高考志愿填报仅剩一个席位,有需要的赶紧私聊我!!!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4月19日公布了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位2022届的考生及家长们,一定要仔细阅读!了解高考志愿填报信息,特别是针对艺术类的考生,更是至关重要,涉及到统考批次的专业更要慎之又慎。
如有需要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的同学,可私信小编!!!
以上公布的与高考志愿填报相关的数据分析,仅供参考,详细的志愿填报流程和填报规则,最好还是找专业老师进行详细的指导工作,切忌盲目选择,一定要理性的进行选择。
一般情况下,高考结束以后,大部分学生都光顾着出去旅行、学车等等,完全没有考虑到高考完之后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志愿填报,这是相当于第二项高考,高考志愿填报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你的录取!希望不要麻痹大意!
在那种情况之下,咨询的同学是比较多的,小编就是再热心,也不能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详细的回复和指导工作,毕竟个人精力有限,而且我要保证质量,最大程度确保每一位同学被录取,因此,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数量是有限的。【目前仅有2个席位】
历年指导过的家长和学生们整体反馈不错,2021年志愿填报指导的所有学生全部录取,其中包括中国传媒大学1名、浙江传媒学院2名、成都理工大学名、长沙理工大学1名,山东艺术学院2名、北京电影学院1名、聊城大学4名等等,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对此,我们今年决定继续帮助编导生指导高考志愿填报。
既然是指导高考志愿填报,服务费是肯定要收的,但绝不会狮子大开头,盲目收取的,既然相互选择对方,我必定会竭尽全力,尽自己所能帮助各位。
我们指导高考志愿填报,坚持的就是既降低录取风险又减少分数浪费,避免高分落榜,结合个人的专业课成绩及高考成绩、综合分,以确保最理想化的院校和专业所录取,努力实现价值的最优化。
仅限编导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等传媒类专业的志愿填报都是可以找我的,普通类我是帮不了各位的。
如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添加小编微信,备注高考志愿填报预约,否则不予通过。【注明:一旦预约成功,定金概不退费】
最后,希望2022届考生们,在最后的40多天的时间,坚持,坚持,再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