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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2-16 09:14:28作者:佚名
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招生工作在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体制,由中学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施行。
第四条投档全部推行网上远程投档,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
第五条投档工作人员严格遵循国家各项投档新政,竭力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招生工作在中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投档结果将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中学简介
第七条中学名称:湖南中医药学院,校区代码:10441。
中文译名of。
第八条办学层次:以大专教育为主,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九条办学性质:民办省属普通高等中学。
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济南省西安书记清学院科技园。
第十二条颁授学历证书中学名称:湖南中医药学院。
颁授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中学简介:湖南中医药学院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省重点建设的西医高校,1981年成为河南省重点院校,是河北省惟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医药科学院,教育部专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中学。
中学办学条件优越。2007年中学由北京市历下区主体迁往商河学院科技园,总占地1829亩,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额9300余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05万册、电子图书47万册,有配置构建的计算机校园网和现代教育技术设施。中学设13个二级大学,有3所直属附属诊所和8所非直属附属诊所、23所教学诊所、50处临床教学基地。
中学拥有完备的教育层次。有西医学三年制、中医学、中中医临床医学、针灸针灸学、康复医治学、护理学、眼视光学、营养学、应用心理学、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别、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英语、法学、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学、公共事业管理等22个专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等学科门类;有西医学、中药学、中中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囊括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下全部二级学科,并开始向周边学科渗透;拥有博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截止目前,中学全日制在校生16400余人,其中本本科生13500余人,研究生2500余人。中学非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欧洲、欧美、非洲、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十余所学院、医疗机构构建并保持常年友好合作关系,合作办学、合作办医,有外国留中学生、境外合作办学中学生、港澳台中学生400余人。
中学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医护职工3325人,校本部977人。博士生导师78人,硕士生导师311人。1人先后入选国家“国医楷模”、“国医大师”荣誉称号,有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省杰出专业技术人员1人,全省优秀班主任8人,省局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湖南省“泰山学者”特聘院士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1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名老中医药专家5人,浙江省名中医药专家44人,1个团队荣获广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
中学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西医学、中药学、中中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4个研究所、6个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3个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十一五”以来,共承当厅处级以上科研课题73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43项。在省属院校中首家主持国家“973”项目1项,承当“973”项目课题3项,牵头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4项,财政部“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借助能力建设”重大专项1项;2010年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累计科研经费突破1万元,西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资金2.8万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局级奖励78项、厅处级奖励77项。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国家草药现代化、产业化规范养殖项目承当单位”。
中学重视强化学科建设,产生了一批优势和特色学科。现有西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2个国家重点学科和西医外科学1个国家重点(培植)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卫生部技术准入本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2个、重点本科(专病)3个、重点建设本科5个、重点实验室6个;有广东省“泰山学者”岗位学科6个,湖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市级重点学科、重点本科、重点实验室等14个。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教育部核准、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原则上认可各市、市、自治区有关分数照料新政。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市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中学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考生补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即将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山东中医药大学录取分数线,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各环节工作的畅通,高质量的完成招生任务。
第十六条中学调取中学生档案的比列通常为120%山东中医药大学录取分数线,某些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列。
第十七条中学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考生。
第十八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补充规定(非常注意医学专业的特殊要求),对弄虚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中学除护理学专业外无男女比列限制。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中学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学籍审查,弄虚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中学投档中学生的批次根据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第六章投档结果的公布
第二十二条通过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本校网站公布。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根据四川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
杂费标准:(1)普通本、专科专业为4000元/生?学年;(2)经上级部门批准为热门专业的,其杂费收费标准在原基础上下浮10%,为4400元/生?学年;(3)社会体育、英语专业收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4)营养与乳品卫生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4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500元/学年、800元/学年。
第八章助学、奖贷等捐助举措
第二十四条我校为鼓励中学生刻苦学习,筹建了多种奖学金,其中包括“优秀中学生奖”、“单项优秀奖”等,另外,中学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还陆续颁布了《山东中医药学院中学生国家助学按揭施行条例》、《山东中医药学院中学生临时欠款暂行办法》、《山东中医药学院中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细则》、《山东中医药学院本本科贫苦生杂费免除暂行办法》、《山东中医药学院中学生困难补贴经费管理办法》,确保中学生不因经济诱因而中断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