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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2-17 08:11:21作者:佚名
高
考
针对“数学全省乙卷广西考生作弊”一事,
6月8日,
青海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答复称,
该考生物理成绩将不算数。
同时该考生将难以再出席后续中考考试,
青海省教育考试院正在进一步处理,
将及时发布情况通报。
快来跟学姐看风波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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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语文全省乙卷疑似考生作弊,教
育部教育考试院:已向公安机关报警
6月7日,全省中考首日考试结束后,有网友爆光称中考语文全省乙卷出现考生作弊行为,引起关注。6月7日晚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一接线工作人员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已向公安机关报警,有待公安机关核查。
6月7日,有网友曝出多张QQ聊天截图,截图显示,一名爱称为“张瑞瑞”的的网友在群内发布求救信息:“谁会做初三题,物理,帮个忙,我可以凑钱……”并附上多张疑似试题物理题目的相片。记者注意到,该网友最初在群内发布信息的时间为15:48。此后该网友在群内称:“我也是人给我发的,人家价钱高啊,一道题给我两千。”
随即群内有多位自诩去年中考考生的网友强调,上述题目就是去年中考语文全省乙卷题目。“我刚才考完的,一模一样。”另有多位网友称将对该行为进行举报。该风波曝出后,立刻冲上热搜。
网上留传的多张QQ聊天截图。图片来始于网路
当天晚,新京报记者拨通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2年中考举报电话,一位接线工作人员称,该问题已接到过相关举报,并已向公安机关报警,有待公安机关核查。
2
青海教育考试院:中考语文作弊考生
成绩作废,不出席后续考试
据悉,6月7日晚,“湖北宜昌一中考考生拍下语文试题传出考场,请考场外的枪手作答”的消息也在网路传播。对此有媒体报导称,南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经公安初步调查了解到,此消息为虚假信息。
“6月7日凌晨中考语文课目考试结束后,有网民发布物理全省乙卷、全国新中考I卷部份试题图片,被疑泄密考题。”针对上述情况,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经公安机关迅速侦查,现查明:涉物理全省乙卷事,系考中作弊,四川某考生违法携带手机步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题发至QQ群寻求解答遭拒。涉物理全省新中考I卷事,系恶意编辑“占坑帖”,广州某考生考前在QQ空间发布无关贴子占位,考后再用试题内容替换原有内容,帖午时间仍显示开考前。据悉,合肥某考生自诩“考前押中数学全省乙卷考题”,同样是考后恶意编辑的“占坑帖”。以上情况均不存在考前泄题。
通报称,对所涉考点,相关地方教育考试机构已罢免监考人员,强化监考力量,并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等规定对违法考生和渎职失责人员严肃处理。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表示,已再度向各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后续考试的考场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中考公正公平。
6月8日,云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对此答复称,该考生语文成绩将不算数,同时该考生将难以再出席后续中考考试,云南省教育考试院正在对该情况进一步处理,将及时发布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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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考试作弊可能构成犯罪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教育部2012年修订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中明晰,考生违反考试公正、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或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则在考试结束后发觉下述行为之一的,应该认定相关的考生施行了考试作弊行为,这种行为中就包括“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则储存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出席考试的”“携带具有发送或则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则企图获得试卷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等,具有法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考出席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出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同时《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第九条明晰:“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与暂停出席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非常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与暂停出席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这种情形包括“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卷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施行作弊的”。
《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第三十条还规定,教育考试机构应该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掉、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该及时向招生中学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考试作弊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中,针对考试作弊,共规定了组织作弊罪,非法转让、提供试卷、答案罪和替代考试罪三种情形,假如构成犯罪,则依法要承当民事责任。
广州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觉得,倘若行为人为了施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转让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试卷、答案,情节严重的,既构成非法转让、提供试卷、答案罪,也构成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属于竞合犯,应该从一重处断。
彭艳军律师表示,依照目前披露的信息,尚不能确认该考生的作弊行为是否是被组织的作弊行为。依照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组织作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刑期或则徒刑,并处或则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处七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刑期,并处罚金。
“他这样把题目拍下来也可能构成泄漏国家秘密的犯罪,倘若小孩不满18周岁,也没有导致严重的后果,可以从轻处理,人生公路很长,给儿子一点机会。”彭艳军律师觉得,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该从轻或则减少处罚。
据悉记者注意到,在2021年中考期间,也曾发生过类似情况。当时官方通报称,一考生在步入考场接受安检时,将手机藏于手拿的薄衣内,高举右手避免了安检,违法将手机带入考场。考上将手机藏于草稿纸下拍题,于开考46分钟发至某培训机构寻求答案(未获)。
当时,上海市洪山区教育局针对该风波发布通报称,经调查,系考生吴某甲违法携带手机步入考场拍摄试题,监考人员存在入场安检和监考渎职问题。对违法考生做出取消这次考试资格,其所报考出席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并按照后续调查结果做出进一步处理。
记者冯琪刘洋
编辑巫慧缪晨霞
陌陌编辑吴苹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