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1-12-19 23:43:18作者:admin2
准备开始了,6月27日,人事考试局报名,给你个网站自己上去关注
202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已经启动,部分地区陆续公布报名时间 ,中公医考网小编整理了广东地区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等考试报名资讯,各位广东考生及时报名哦~小编这里预祝大家报名顺利!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9:00-8月19日17:00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8月5日9:00-8月20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9日 9:00-10月23日 17:00考试缴费:每人每科56元考试时间:10月24、25日
想报考执业药师的小伙伴们注意啦,认真准备考试固然重要,但是先了解下各科的报考要求更是不能少,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广州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是什么?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流程:1.待学历核验成功后,选择你需要报考的资格考试,进入页面后选择所在省份,点击下一步即可进入。2.此时,系统会显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仔细阅读以后,选中【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3.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选中【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即可开始填写报考信息。4.今年系统会自动调取注册时填写的信息,考生只需依次填写带*号的选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5.点击保存后,会弹出一份《报考承诺书》,签署完毕点击提交即可。6.此时系统会提醒你再次确认填写的信息,仔细检查显示的信息,点击确定。7.保存成功,点击确认即可。8.点击确认以后,系统会跳转至当前页面。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9.仔细检查页面中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10.系统会再次让你确认报名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11.再次点击确定。12.通过网上资格核验以后,就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毕以后代表报名已经完成。目前2021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还未公布,参考2020年执业药师报考条件如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条件:一、报考全科(四科)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九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注意: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远程教育等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时间不计算在内。注意:新政中的“相关专业”由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确定。二、免试条件(两科)根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
执业药师是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认证,方可执业。
其主要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合适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同时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国家药监局负责对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作出明确规定,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
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8月19日17:00
审核方式:在线人工核查、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8月20日17:00
缴费金额:每人每科56元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10月22日17:00
考试时间:10月23、24日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注:1.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
2.“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两类。
(一)“考全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