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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保研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1-05-24 02:50:04作者:admin2

2016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
  3.外语水平优秀,其中申请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外语成绩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26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申请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外语成绩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80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名额分配及申报流程
  光华法学院2016年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19人左右,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43人左右,其中法律硕士(法学)8人左右,法律硕士(非法学)35人左右,直博生8人左右。上述名额均含校内、外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9月18日将审核结果通过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通过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反馈给全体申请者。
  申请人须于9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之后还需按照教育部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我校招生学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若之前未在浙江大学“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的,请申请人于9月28日与29日两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学院将再次审核申请人情况,十月初公布第二批同意给予复试资格名单,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
  学院在复试后,在网上对所有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二)直接接收的免试研究生
  本年度光华法学院国际夏令营中学术能力测试为A等的学生,若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原则上予以直接接收,具体操作方法及时间安排与本院保送生一致。上述同学在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并取得本校推免资格后,请于9月28日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要求在9月29日12点前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环节的网上操作。
  (三)其它免试研究生予以复试的资格条件
  1.光华法学院国际夏令营学术能力测试为B等,且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复试资格;
  2.申请科学学位硕士生、法律硕士(法学)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应为国内重要法学院校且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法科学生;
  3.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原则上应为国内211高校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学生。
  (四)复试流程
  1.9月25日上午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进行签到、材料复查。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主楼112室。
  2.9月25日下午参加笔试,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曾宪梓楼203。
  3.9月26日上午公布复试名单、抽签,进行面试,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主楼203。
  (五)复试内容
  1.笔试: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法学)、直博:法理学和民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笔试。
  2.面试:
  (1)外语面试(口语)
  (2)专业面试。

其他院系保研条件,可在http://yz.kaoyan.com/zju/tuimia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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