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4-17 06:36:15作者:admin2
肯定不行,如果当时有欠条或者什么证据能证明你透支工资,他可以告你的。当然他也可以不追究,就当给你用了,完全取决于老板
我觉得还能接受吧,毕竟刚毕业出来没实践经验,这个实践经验也是和学历同等的重要。至于第二个问题吧,不能用某个量词来回答你了,要看各人的目标,理想,上进心等来决定吧。你觉得呢。
【月薪3万!#男子虚报南大学历被开除起诉公司#:自学了 法院:驳回】2020年,张某到南京一家公司求职,面试中填报自己毕业于南京大学非全日制本科。很快,张某被录用为该公司新媒体运营总监,转正后工资为3万元。然而,由于张某没有按期提供最高学历复印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不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起诉到法院。在庭审中,张某承认自学了南大本科课程,但并未取得学历证书。张某认为,自己在试用期超额完成业绩,证明工作能力与岗位匹配,单位不能因学历辞退他。法院审理认为,公司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据了解,张某(化名)于2020年9月向某公司求职,填报《面试登记表》时,载明自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在南京大学经贸专业学习,学历本科,非全日制。
表格下方的员工本人声明部分载明:本人承诺所写的一切资料真实,并自愿承担因隐瞒事实而带来的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切后果,本人愿意接受公司对上述填写资料做背景调查。
而后,公司向张某发送了《录用确认函》,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薪资由税前工资2.4万元和奖金构成,从第4个月执行转正薪资标准,即税前工资3万元和奖金。2020年9月27日,张某如期报到,当日即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
《劳务协议》约定:张某的劳动报酬与《录用确认函》一致,公司如发现张某提供的个人文件或信息是虚假的情况,可以随时解除协议,无需支付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