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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5-14 10:19:04作者:佚名
依据《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举办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要求普通话证书发证机构,现就我市202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有测试需求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出席测试;
2.未筹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普通院校、中等职业中学在校师生;
3.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51令)规定:“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出席测试。”
(二)报考时间
5月8日——5月11日
(三)报考形式
笔记本端网路报考: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考系统”,选择“陕西”报名入口,根据提示进行。
二、信息确认及交费形式
(一)信息确认
考生预报考成功后,由测试中心依据测试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确认,并不接受测试。
(二)交费形式
测试当天现场交费,测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5〕173号)规定的40元/人•次缴纳。
三、测试注意事项
(一)测试打算
网上报考完成并信息初审通过的考生普通话证书发证机构,于测试日期前一周,自行在报考网站复印准考证。出席测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二代市民身分证(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携带证件)等有效护照按量出席测试。
(二)测试时间
根据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出席测试。
(三)测试地点
西安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西安市实验中学沈兴南路12号二楼)。
四、成绩与证书查询
(一)成绩查询方法
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考系统”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询。成绩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可查询。
(二)证书发放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测试中心向考生领取。证书发放时间见洛阳市教育局官网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身分证原件及准考证到西安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领取证书。自证书发放时间起1年后未领到的纸质证书,由西安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根据内部资料给以清除销毁。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信息补报要求
考生在网路报考时,请勿必认真、准确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联系电话),经核实无误后递交。递交后相关信息不可更改、不可撤销。考生在发放准考证、参加测试当天,应认真核实个人信息,信息有误的应及时向测试中心反馈,以免影响证书使用。
(二)采集相片要求
测试使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测试当日拍摄的相片用于证书,请考生注意仪态仪表。尽量穿黑色、有领衬衫,保持脸部清洁和本人自然样貌;不化淡妆、遮盖或改变鼻部特点;短发不能过分柔顺、不能遮挡双耳和头发,不配戴过大的珠宝或染过分柔美的彩发。
(三)考场纪律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循考场纪律,按量到场并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禁止作弊及替考,一经发觉,取消测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计入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