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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6-12 17:55:55作者:佚名
陆军军医学院招生章程
陆军军医学院2023年无军籍地方大专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学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军队招收培养无军籍地方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中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全称为陆军军医学院(第二军医学院),隶属陆军,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军队“双重”学科建设高校,国标代码为91020,地址位北京市浦东区翔殷路800号。
第三条陆军军医学院面向全省部份省(市)招收无军籍地方大专生。对取得学籍,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的无军籍地方大专生,颁授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授相应普通高等教育学位证书。
第四条陆军军医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国家和部队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施行投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陆军军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队有关招生工作新政,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陆军军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中学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中学专科招生计划拟制、宣传、咨询、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陆军军医学院招生工作在中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投档
第八条陆军军医学院统筹考虑各市(市)考生数目、生源质量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须要等诱因,结合中学办学定位,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陆军军医学院无军籍地方大专生的投档批次为普通专科第一批。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照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0%。
第十条陆军军医学院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省性加分新政。考生加分后的联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专科一批投档分数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具体根据各市相关规定执行),中学按照进档考生的录取成绩和专业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推行无专业级差投档。在考生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次序为物理、语文、外语。
第十一条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同一批录取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的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陆军军医学院只招收普通小学应届结业生,文理科类别为理科,施行中考变革的省份投档规则和程序按当地省招办规定执行,中学选考课目设置以省招办发布信息为准。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列限制,考生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干或中共干部。考生入学后英语教学语种为德语。
第十三条陆军军医学院招收无军籍地方大专生的身体条件以中考复检表为基本根据,复检标准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除其中列出的患有中学可以不予投档的疾患外,医学类专业对色觉、色弱及其他各种不能确切辨识颜色者不予投档。有下述情况者不宜考取医学类专业:(1)任何一眼矫治到4.8镜框度数小于800度者;(2)一眼截肢另一眼矫治到4.8镜框度数小于400度者;(3)右侧耳语听力均高于3米,或双侧耳语听力达到5米另左侧耳全聋者;(4)近视、嗅觉迟缓、口吃;除此,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肝病,无传染病2023 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五官端正,背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显著特点和缺陷。
第四章其他
第十四条新生入校后,中学将根据规定组织体格检测检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中学认定不宜在军事行政区活动的考生,按教育部、军队有关规定和《海军军医学院无军籍地方普通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对弄虚造假者,中学将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力。
第十五条空军军医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缴纳杂费和住宿费。八年制专业杂费6500元/生/年,其他专业杂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第十六条无军籍地方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参照生长士官学员,推行请销假、一日生活、留营住宿等管理制度。中学筹建各种奖助学金,并通过学业推动、社会实践、创新实践等平台,磨砺政治品格、强健身体素养、厚植专业基础、培塑综合能力,促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十七条无军籍地方专科生不享受生长士官学员相关待遇,结业后不参军,面向社会自主就业。
第十八条空军军医学院官方招生网站名称:陆军军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咨询电话:。
第十九条陆军军医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中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和部份省份调整中考招生新政,中学将相应调整投档新政,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陆军军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空军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空军工程学院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空军工程学院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海军工程学院于2017年以原理工学院、军械工程大学主体和上海通讯大学、工程兵大学、武汉军需军官分校为基础调整成立,学院根植海军、服务海军,是海军直属的多兵种专业类高等教育高校。我校校本部坐落山东省济南市。
第三条我校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招生采用海军工程学院统一国标代码91004编制计划和投档。被我校投档的无军籍民防专科新生全部在我校校本部就读。
第四条我校培养的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是经国家民防办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为地方民防单位定向培养的专科学员,在校期间,根据部队有关规定,推行准军事化管理。结业时所颁授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均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授相应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进行认证。我校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结业后采取定向就业形式,面向生源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民防系统和民防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自主就业,就业单位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民防行业领域从业资质,如到非生源地省份就业,需生源地市级民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我校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国家和部队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判考生德智体美,施行择优投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施行。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作整体布署,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处(室)与相关大学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招生相关工作。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选聘成立赴各市(市、自治区,下同)招生组,招生组在招生工作办公室指导下在各市举办宣传、咨询、报考等工作。
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在中学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投档
第十条我校2023年无军籍民防专科按专业招生,分别为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通信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学和工程管理专业。我校根据国家和部队有关工作要求,依据各市考生数目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与民防相关行业人才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学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须要等诱因,综合考虑确定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由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我校依据在各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列。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通常在提早批次施行投档(批次合并的省份,根据各市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规定,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取考生档案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取考生档案比列为100%。
第十二条在符合报名条件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中考成绩达到本省大专投档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根据各市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中考录取成绩和专业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比较次序为物理、语文、外语)施行专业投档,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三条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录取成绩择优投档。如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我校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投档时,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列要求,考生入校后均以英文为公共英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报名我校无军籍民防专科学员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授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外2023 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中学只招收普通中学应届结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干部或共青团干,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肝病,无传染病,背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显著缺陷,无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触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中考复检表为准),无严重心理疾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新学员入校后,校区将组织进行体格检测检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或中学认定不宜在军事行政区活动的考生,按教育部、军队有关规定和《陆军工程学院民防专科学员学籍管理施行条例(试行)》处理。对弄虚造假者,中学将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力。
第十七条在校期间减免杂费、住宿费、被装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伙食补贴。因个人缘由申请休学的,需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十九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军委机关、教育部或部份省份中考新政调整,我校将制订相应投档新政,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海军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空军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编:);陌陌公众号:陆科大。
海军军医学院招生章程
海军军医学院(第三军医学院)2023年无军籍地方大专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无军籍地方大专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陆军参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海军军医学院(对外可称第三军医学院,高校国标代码:91012)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全省重点学院、军队重点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首批开设八年制医学教育院校。招生方式为全省普高。
第三条无军籍地方大专生是指我校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批准招收,为地方培养的普通高等教育中学生。中学生在校期间无军籍,不享受军人学员相关待遇,培养和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和部队有关规定执行。结业后不参军,面向社会自主就业。
第四条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投档并取得海军军医学院即将学籍的无军籍地方大专生,在容许的修业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并符合海军军医学院结业、授位相关规定者,颁授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一)专科结业生:颁授海军军医学院专科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八年制(本博连读)结业生:颁授海军军医学院专科结业证书、博士结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结业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无军籍地方大专生招生新政,研究决定无军籍地方大专生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中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编制无军籍地方大专生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施行招生投档,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档案审查,举办新生入学检查工作等。
第七条中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新政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投档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投档
第八条中学根据上级批准的无军籍地方大专生招生数量规模和专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水平、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市(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人才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诱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中学招生投档工作在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陆军参谋部领导下,在各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采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形式。
第十条投档原则
(一)中学只招收符合生源地报考条件且为中共干部或则共青团干的普通中学应届结业生。
(二)按各市级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录取成绩提档。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照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三)考生体格检测推论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出席全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大专投档分数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根据各市相关规定执行)。按照考生录取成绩和专业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投档,不设专业级差。在考生同分情况下,按照各市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投档。
(四)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同一批录取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五)我校在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省份的选科要求根据该省份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投档原则依照该省份确定的有关新政执行。
(六)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列限制。
(七)考生入校后英语教学为德语。
第十一条复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依据该指导意见,除其中列出的患有中学可以不予投档的疾患外,医学专业对色觉、色弱及其他各种不能确切辨识颜色者不予投档。有下述情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任何一眼矫治到4.8镜框度数小于800度;一眼截肢另一眼矫治到4.8镜框度数小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近视、嗅觉迟缓、口吃;对物理物品有过敏反应。据悉,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精神性疾患、传染性疾患、严重急慢性肝病,五官端正,背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显著缺陷。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校区将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造假者,一经发觉,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或则中学认定不适合在军事行政区域活动的考生,按教育部和部队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校区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广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缴纳杂费和住宿费。基础医学专业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杂费为5000元/人/学年;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预防医学专业三年制、口腔医学专业三年制杂费为4500元/人/学年;药学专业四年制、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四年制、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四年制杂费为4000元/人/学年。中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由中学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中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十五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部分省份调整中考招生新政,中学将相应调整投档新政,并另行公布。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海军军医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中学地址:西安市北碚区高滩岩正街30号(邮政编码:)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监督电话:-
海军军医学院招生网:
陆军军医学院招生章程
陆军军医学院(第四军医学院)2023年无军籍专科地方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学无军籍地方生招生工作,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军队招收培养无军籍地方生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军队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学院,对外可称第四军医学院。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自2018年起除招收部队计划学员外,面向全省部份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通过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招收无军籍地方生。高校代码:91030。学校本部坐落宁夏省重庆市尚城区长乐东路169号,邮政编码:。
第三条中学招收的无军籍地方生,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结业要求,按规定颁授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四条八年制专业一、二年级学员在国防科技学院进行医学预科教育,然后回学校本部学习。
第五条中学无军籍地方生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国家和部队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施行招生、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中学创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队有关招生工作新政,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计划拟制、招生宣传、招生投档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投档
第八条中学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生源省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中学无军籍地方生招生专业的投档批次为专科一批(部份中考变革省份为“本科批”),依据各生源省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列。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调取考生档案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0%;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调取考生档案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中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大专一批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部份中考变革省份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录取成绩和专业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无专业级差。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比较次序为物理、语文、外语。
第十一条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省份,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中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时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相对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中学只招收普通中学应届结业生,且政治面貌为中共干部或共青团干,文理科类别为理科(中考变革省份根据各市发布的选考课目执行),招生各专业无男女生比列限制,学员入学后英语教学为德语。
第十三条考生体格检测推论须符合中学要求。中学招生复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依据指导意见,除患有中学可以不予投档的疾患外,校区各专业对色觉、色弱及其他各种不能确切辨识颜色者不予投档。有下述情况者不宜报名我校:(1)任何一眼矫治到4.8镜框度数小于800度者;(2)一眼截肢另一眼矫治到4.8镜框度数小于400度者;(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4)弱视、嗅觉迟缓、口吃者。据悉,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肝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背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显著缺陷。
第十四条新学员入校后,中学将组织进行体格检测检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中学认定不宜在军事行政区活动的考生(传染病相关要求参照《军队选拔士官和文职人员复检标准》执行),根据教育部、军队有关规定和《空军军医学院无军籍学员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对弄虚造假者,中学将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力。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无军籍地方生在校学习期间,推行准军事化管理,与生长士官学员享受相同师资、教学环境、教学资源等,结业后通常面向社会自主就业。
第十六条中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西安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杂费和住宿费,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杂费6500元/人·学年,理工类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杂费6000元/人·学年,住宿费均为900元/人·学年。上级相关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中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陆军军医学院(第四军医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中学网址:,中学专科学员招生信息网网址:,中学专科学员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