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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8-18 13:33:56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着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新政,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中学全称:湖南农牧科技职业大学。中学代码:国标代码12806,中学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中学办学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凤凰西街8号(凤凰学校),广东省肇庆市迎宾路58号(迎宾分校)。
第四条中学简介中学始建于1958年9月。2010年中学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2019年荣获“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校区建设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名,教员工1000多名,中级职称班主任238名。中学开办了42个专业,囊括了农牧产业链的全过程。先后获得“全国结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院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40多项荣誉称号。
第五条中学面向省内外招收大专生。颁授学历的中学名称为:湖北农牧科技职业大学。对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的中学生,颁授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中学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福建农牧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中学的招生工作组织施行机构是福建农牧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中学按照须要成立赴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投档。招生工作组主任由中学任命。
第九条中学的招生工作推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中学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依据中学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中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诱因,结合近些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剖析,确定中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初审后,由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第十二条中学严格执行教育部颁授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投档新生的男女比列无要求。
第十三条中学生出席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中考。
第十四条中学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院校招生投档工作的要求,推行中学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投档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按公正、公开、公正和择优投档的原则2023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
第十五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市(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让利新政。
第十六条中学根据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投档,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省(市)按其中考变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湖南、湖北、江苏、广东、湖南、河北、辽宁、重庆8省市按其2023年新中考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第十七条校区将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列。中学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列,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出席征询平行高校志愿(含高校服从志愿)的投档或则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投档。
第十八条对广东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投档采用:分数优先,遵守志愿;对广东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投档采用:分数优先,遵守志愿。
第十九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投档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或志愿优先(即志愿清)”的投档形式;湖南、湖北、江苏、广东、湖南、河北、辽宁、重庆8省市,我校将采用“按分排序,遵守志愿”的投档形式,录取分相同时,依次按英语语文两科之和、语文或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历史等课目类按英语成绩、物理等课目类按物理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课目单科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调剂投档只能在考生被录取的高校专业组内进行。艺术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山东省艺术类考生,使用省专业联考成绩投档,根据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依次按中考文化分、语文物理两科之和、语文或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课目单科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次序,次序在后者优先录取,志愿次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条普通中考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英语语种,但中学的公共英语课只开办英文课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中学投档的考生,经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初审批准后,由中学寄发投档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中学按照经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缴纳费用,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工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农林类2200、医学类62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
第二十三条中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350元(泰价费【2014】85号)。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校区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查。经检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觉弄虚造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家庭贫苦的中学生和品学兼优的中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贴、助学按揭、学费免除和奖学金等多种方式的帮助和奖励,同时筹建了多家企业奖学金,奖励金额500-2000元/年。非常优秀的中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另有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助学率达35%。
第二十六条中学通信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凤凰大道8号
邮政编码: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传真:0523-
电子信箱:
招生监督电话:-
招生监督邮箱:
中学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阳光中考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类媒体摘录公布的章程内容2023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往年有关招生工作的新政、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新政、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湖南农牧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北农牧科技职业大学
2023年4月
中国招生考试网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