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7-22 12:41:20作者:admin2
第二轮土地承包将要到期,会重新划分土地吗?确切答案有了
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的起始时间是从1997年开始的,承包期限是30年,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承包期到2028年到期。咱们国家是从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开始进行土地确权,结果大家已经看到了,激发了农民种地的积极。那么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会重新划分土地吗?下面我说一下我的看法。
一、未来承包地怎样调整网上很多人都在谈论第二轮承包地到期后应该怎样调整,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能够参与的不多,基本上就是规定一出来,我们按要求做就可以了。但是,事关咱们农村人的生活保障,很多人都是想多了解一些的。
咱们国家目前的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并不是个人,也就不能被私有化和买卖。那么,既然是集体所有,很多人就有疑问了,集体现在新增加了成员并没有分到地。例如,新出生的孩子,嫁过来的媳妇都没有重新给分地。而离开的人,去世的人也没有减地。这就造成一个现象就是,有的人家6口人只有几亩地,有的人家两口人有十几亩地。
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些新出生的孩子和娶过来的媳妇应该有资格获得土地。而那些已经离开村集体了,进城落户了,或者死去的人还让他有土地,这就相当于土地变成私有化了,不是集体所有了。
那么,第二轮土地到期后怎么调整呢?会重新划分吗?
有一点农民朋友可以放心,就是咱们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之后,肯定会再次延期的,就是说你家的地块还是你家的。这样做的目的,可以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会不会重新划分土地呢?
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是承包给农户,而不是承包给村民个人。所以,村民个人死亡,而其所在的农户上还有其他人在,村集体就不能收回承包地。并且,农村土地承包地法还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也就是我们理解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有农户认为这样不合理,这样一来很多新出生的孩子,可能几十年都没有地。对于这个问题,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十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针对当前承包地多少存在差异的问题,提议在第三轮承包前修改2004年颁布的土地法,对当前土地重新丈量,并按照现有人口重新分发。
对于这个问题,农业农村部近日给出了确切答复:按照当前家庭成员重新调整承包地不符合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政策,而且不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会再延长30年。延包的起点以第二轮土地到期开始计算。
二、进城落户的人,在农村的承包权会被收回吗?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很多人外出求学,外出打工可能就不回农村了,在城市里买了房,安家了。生活在城市里,孩子要上学,就需要在城市中房子户主把户口迁过去,这样孩子就可以落在城市中户口下,就可以上学了。
有人就想知道,我把户口迁到城市里去了,农村的承包地会不会被收回?
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如果是在2018年以前,按当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村委会可能会收回你的承包地。但是,2018这块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删除了上述的规定。并且还明确了,不得以退出承包地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
所以,已经把农村户口迁出去的不用担心农村承包地被村委会收回。但是,这并不代表会一直拥有,因为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我们现在还处于第二轮的土地承包期内,等这轮到期了,就会再次重新签订下一轮的承包合同。这时候村里就要考虑你是不是村里农户了,如果被认定不是村里农户,就不能再次签订承包合同了。当然,这的要看相关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和你在村里的具体情况。
写到最后:土地是农村人生存的根本,没有土地将失去生活的主要保障。所以,在农村生活的人肯定希望自己能有自己的地种。当然,在农村有些人没有地,还是可以通过流转的方式获得土地来种。但是,这种地成本太高,特别像今年化肥和柴油以及人工这么贵,包地种风险是很大的,也不利于粮食安全的稳定。
村集体应该把没有子女已经去世人或者户口已经转到城市里的人地收回来。因为,这些人已经不在村集体了,也不种地,会产生浪费。当然,直接收回来也不现实,也不符合规定。但村里可以采取有偿收回的方式把地收回到村集体,再分配给需要的人。
另外,一些村里都有自留地、四荒地、小开荒等这些土地,也是可以考虑划分给没有土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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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会重新划分吗?进城落户承包地会被收回吗?
我认为应该调整,也能够调整。
农村土地承包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尤其是在城市郊区,经常征地拆迁的农村,土地矛盾就成为村干部和农民共同闹心的问题。
我们村从2009年到2012年,连续几次被征地拆迁,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土地不均,就产生了一些本来不该发生的矛盾,一个原本很和谐的农村,干群之间,农民之间,吵得视同仇人。
一些认为不公平的农民,还先后多次上访,后来还是不了了之。
农村土地承包已经过去近40年,40年来,农村人口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有第二次土地承包前新迁进来的农民;有在土地承包后迁岀去的农民;也有农村新岀生的农民,还有新娶进来的媳妇。同样一个村的农民,有的一个人占着两个人的土地,而有的农民几个人占着一个人的土地。等等等等情况。
农村土地经过40年的个人承包,土地本身也发生了很大改变,原本平板土地,如今农民个人投资新建了蔬菜大棚,架设了电路,打了电机井,总之农民个人投入不菲。
现在农村的土地情况是,重新划分难度太大,甚至可以说没办法进行;不重新划分,就有失公平。
当然,政策是有明确的规定,一是承包期内不能调整;二是农村土地第二轮到期后继续延长。这些是基本的先题条件,是原则,但一些实际情况也并非不能考虑。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个别调整,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作为一部法律的本身,从来就不会对问题的处理,实行绝对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当中就明确规定,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的农民同意,可以在小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本人在农村工作的经验来看,这一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如果没有太大的改变,也就是说不能重新走集体化的情况下,农村土地小范围内调整是一种必然。
到2028年如果还不能调整,农村土地承包后新生的农民,就会永远没有土地,那就是说,有的农民这辈子就没有土地,显然是不公平的。相信国家在这一轮土地承包试点当中,也一定会得到这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