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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5-22 20:44:45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中学招生工作在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中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名称:西安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名称为of
中学代码:16209
中学地址:
秦州东学校:山东省济南市城关区山丹街1号
秦州西学校:山东省济南市城关区山丹街1539号
西安新区学校:西安新区贺莱山大街北段1169号
白银学校:山东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大道53号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职业专科、专科
办学类型:专科层次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学历与学位规定:对经由市级招生机构初审通过并被我校确认投档的专科及本科考生,将领取由市长签发并盖有西安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私章的新生投档通知书,考生凭投档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届满成绩合格的专科及大专结业生,颁授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中学名称为西安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授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西安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筹建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科、专科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解决招生投档过程中遇见的重大问题,协调投档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配合。
第四条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正,中学纪检监察室对中学中考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按照考生或则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投档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与答复。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为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中学专科、专升本和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投档
第六条成都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2023年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录取分数线,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新政导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年投档成绩等诱因,综合剖析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市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简章、招生手册和中学招生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成都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投档工作在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投档体制。
第八条普通中考投档根据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投档。
第九条投档过程中,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投档。当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别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降低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降低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在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中学根据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分数优先2023年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录取分数线,遵守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分配(普通文史类考生如录取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普通理工类考生如录取成绩相同,则按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中职升学考试考生如录取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养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未能满足考生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时,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中学根据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专业;假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推行中考综合变革“3+3”、“3+1+2”模式省份,投档方法根据各相关省份发布的中考综合变革方案招生投档新政施行。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课目要求。个别专业录取线上选考课目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投档选考其它课目并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中学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投档方法根据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新政施行,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联考成绩。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中学与部份优质合作企业施行现代学徒制联合培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只投档补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中学与新加坡英国大学合作开展大数据与会计(中加合作)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专业只投档补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成都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均为英文,其他小语种考生请慎重报名。
第十五条成都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的复检要求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障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中学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检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六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新政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录取及专业分配。
第十七条投档结果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方式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八条专科专业杂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按照甘发改价钱〔2022〕370号文件,专科生(含自考)杂费收费标准分别为:文科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文史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
高职(本科)专业杂费:依据《甘肃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高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理工类专业4500元/人•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依据陕西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甘发改价钱〔2020〕170号)文件,大数据会计(中加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
学制:专科专业为四年;高职(本科)专业为五年。
住宿费:依据《甘肃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高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标准,800-1100元/人•学年。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依照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第十九条住宿条件及住宿学校
住宿条件:我校中学生住宿均为6人间或8人间,被投档考生报到后由中学统一安排住宿。
住宿学校:
秦州东学校:机械工程大学、电子电气工程大学、数媒与彩印工程大学
秦州西学校:石油物理工程大学、应用物理工程大学
新区学校:信息工程大学、汽车工程大学、国际商务大学、土木工程大学、国际教育大学、资源环境工程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大学
白银学校:西安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教学部、甘肃工业技师大学、甘肃石化技师大学
第二十条中学有一套健全的奖、助学金支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中学生,捐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捐助标准为3300元/学年;(2)中学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学校特困生捐助金等方式给与捐助;(4)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中学和企业筹建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5)现代学徒制专业投档中学生,合作企业额外设置奖助学金;(6)学院生应征参军让利新政严格依照国家及省上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为彰显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中学生专业特长,调动中学生学习积极性,提升中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投档的高职(本科)新生在校期间有两类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第一类是进校后的现代学徒制专业选拔招生;第二类是第一学期期终学习成绩在班级前20%的中学生可申请转换专业,具体条例根据中学相关文件执行。中加合作办学专业、艺术类专业、现代学徒制专业投档中学生不容许转换专业。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中学在三个月内根据规定进行入学复检、政治、思想品德、文化成绩等方面检查、新生资格审查。对检查不符合投档条件的中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