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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6-06 11:30:56作者:佚名
东南医科学院法大学2023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施行条例
依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西南医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法大学实际,特制订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以下简称“招生复试”)工作施行条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2.坚持新政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完善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择优投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4.采取差额复试的原则,差额比列通常不高于120%。
二、工作机构
1.创立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组织领导本院招生复试工作,决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复试工作施行条例,组织举办法大学复试各项工作,确定调剂、录取原则,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创立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复试小组。每位复试小组由5名成员(含导师)组成,设主任1人。另设秘书1-2人。
工作职责:按照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定复试成绩、提出是否拟投档的意见。
3.招生复试小组每组设纪检监察1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过程监督。
三、工作施行
经校区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合格后,法大学负责组织复试。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投档。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分数线及一志愿复试名单经由分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在东北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调剂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在法大学网站()发布。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在东南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并由复试工作组秘书逐一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等。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如因考生个人缘由无法联系上,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复试形式
线下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在中学研招办指导下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所有出席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市民身分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抵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自备报考材料原件和打印件,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新政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有弄虚造假,隐报瞒报的,一经发觉取消复试资格。
1.考生身分审查:认真核实考生身分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相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相片一致。
2.学历学位审查:对非应届考生的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对应届专科结业生的本人中学生证、所在中学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审查。
3.学历学籍核验:复试前完成所有出席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核验工作。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身分证原件、准考证和大学领取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出席复试。
(五)复试资格核查
1.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需核查复试考生资料,考生应仔细阅读《西南医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注意事项
(1)专科专业不符合招生简章所规定专业者不得报名。
(2)“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须单独与研究生院招办联系(0830-牟老师)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均递交给研招办。
(3)凡有弄虚造假,隐报瞒报的,一经发觉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组织及过程管理
1.复试由法大学负责组织,依照考生上线人数实际情况进行分组复试,由各复试小组具体施行,在东北医科学院法大学网站()上公布复试调剂工作施行条例,专业招生人数,出席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
2.复试前在中学指导、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考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复试小组对中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重视专业知识考评,也要加大对考生能力素养、科研潜质的考查,既要重视中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重视其一贯表现。
4.各复试小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2023年中国农大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与考生逐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递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强化复试过程监管,防止复试弄虚造假、徇私舞弊,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象,录音录象交学科建设办公室。各复试小组要加强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早组织模拟演习,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根据规定,各复试小组觉得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度复试。
(七)严肃考风考纪
各复试小组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取缔违法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投档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复试内容
由面试和笔试组成。复试针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养、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复试满分为300分,具体方式为:
1.面试(总分150分)
(1)专业课试卷(120分)
法律(法学)类为民法学方向、医事法学方向;法律(非法学)类为法理学方向、医事法学方向。
题型: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剖析题。
分别出A、B卷,由领导小组选出一套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20分。
(2)专业英语试卷(30分):法律英文翻译(英译汉)。
分别出A、B卷,由领导小组选出一套进行考试。试题原则为摘录英语原文文献1篇(800-1000个字符),考生现场作答,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30分。
2.笔试(总分150分)
笔试时采取在监察员监督下随机确定考生上场次序、回答的形式进行,重点进行专业素质、综合能力、英语据说能力等考察。笔试过程要进行详尽记录、录音和录象。
(1)笔试时长。每人原则上不多于20分钟。
(2)笔试内容。A.中文自我介绍(30分):测试考生英文据说能力。B.专业能力考评(90分):主要考查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考生对法律专业知识及专业问题的剖析、思考和解决能力。C.综合素养考评(30分):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以及学习、科研、实践等综合素质。
(九)复试结果
1.复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自评分。综合笔试不得多于5名考官。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复试评语需经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主任签字后有效。
2.复试小组秘书根据公式折算总成绩,分专业代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单人初审无误后将成绩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拟投档名单由研究生院在中学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各复试小组在复试结束后两日内须将每名考生复试的全部原始资料(书面评语、成绩、记录、试题及评分标准、录音录象资料等)交学科建设办公室,作为考生投档根据并存档备查。
3.考生总成绩根据满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估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总成绩÷3)×50%。
四、调剂
(一)调剂原则
对申请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初试课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聘步入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名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考取专业相同或相仿,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课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课目相同或相仿,其中初试全省统一命题课目应与调入专业全省统一命题课目相同。
(三)调剂工作安排
1.调剂途径。中学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下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容许符合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考取条件的考生补报。中学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调剂时间。法大学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24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如未明晰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补报其他志愿。
中学将按照实际复试投档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缺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借助咨询电话(推荐)、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3.复试与公示。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线下复试,调剂考生需出席所复试方向的专业课面试、专业英语面试和综合笔试。法大学将步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西北医科学院法大学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束后,在东北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投档名单。
五、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
拟投档名单确定后2023年中国农大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中学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评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私章。
《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补报后的签章扫描件于拟投档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各秘书收齐后于规定时间内报学科建设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递交《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表》纸质签章版原件,若发觉考生弄虚造假或不合格者,中学将取消其投档资格。
六、录取
(一)复试合格,同一复试组内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按权重相乘)从高到低依次投档,考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英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二)拟投档考生和导师根据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施行师生互选。互选后未确定的,在复试结束后依照具体情况讨论确定导师。
(三)拟投档考生若舍弃名额或中学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投档;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英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四)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指标内择优投档。
(五)被投档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中学招生领导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七、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投档。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评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三)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四)复试期间发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有弄虚造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或中学。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校区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六)入学后3个月内,中学研招办将依照《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工作要求
(一)施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正、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建立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风波。
(二)施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有效监督。
(三)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投档名单等信息在中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多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份作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任何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做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投档资格的承诺。
(五)推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述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述和投诉,中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及大学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研究生院申述和投诉电话:-
邮箱:
法大学申述和投诉电话:-
邮箱:
(六)严明招生纪律
各复试小组要高度注重,严格依照教育部和重庆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评判、择优投档、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投档科学规范、公平公平。
1.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不能带通信设备电子设备步入考场,通信设备均交由复试秘书统一管理。
2.严格命题管理。复试命题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全体工作人员、各复试小组必须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各复试小组必须严格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西南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28号)精神,抽调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当命题工作,并强化相关人员培训,着力提升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3.着力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复试期间不得将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对外公布,过错泄露和故意泄露均须承当民事责任。
九、体检
考生复检在拟投档后进行,考生拟投档后一周内持本人身分证抵达东北医科学院附属西医诊所进行复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若发觉考生弄虚造假或复检不合格者,中学将取消其投档资格。复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复检费用自理。
复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十、其它
本条例未明晰的事宜(投档、体检等),请参见分校研究生院《西南医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本条例由东南医科学院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东南医科学院法大学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