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8-11 15:34:36作者:佚名
【#考研#编者按】®无忧考网考研频道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上海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己发布,详情如下:
各大学(部):
按照上级推免工作精神,中学制订了“苏州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2023苏州大学录取分数线简章,现给以公布,请各大学(部)依照执行。
一、工作根据
中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严格依照《苏州学院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施行办法(2021年修订)》(厦大教﹝2021﹞65号,简称《推免施行办法》,见附件1)、本工作方案及中学推免工作宣讲会的要求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大学(部)动员
本工作方案公布之日起,各大学(部)须把本工作方案通知到2023届预结业大专生,并举办广泛动员、推免新政宣讲等工作。
(二)中学生申请
9月5日(周日)10:00至8日(周日)23:00,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2023届预结业大专生自愿登陆“苏州学院大专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勿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申请时间截至,系统手动关掉,中学生将不能再申请。
受疫情影响仍未回校的申请中学生,应及时与所在大学(部)联系了解有关推免申请证明材料、综合评价等相关事宜。申请出席“支教团”计划的中学生按校社联相关工作通知执行。
(三)回避及报备情况报送
9月9日(周四)前,各相关单位须严格依照中学《推免施行办法》第十三条施行回避及报备制度,填写《苏州学院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2023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及报备统计表》(附件2),并报送电子文本到,纸质签章文本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凌云楼503室)。
(四)大学(部)工作安排
1.制订、公布《推免施行条例》
9月9日(周四)前,各大学(部)须按照中学《推免施行办法》要求,总结以往推免工作经验,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科学制订《XX大学(部)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施行条例》(简称《推免施行条例》),并发送电子文本至。9月13近日,各大学(部)在院(部)网站明显位置发布经教务处、学校初审初稿后的《推免施行条例》(其中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不予公布),并报送加盖私章的纸质文本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人:蒲曼莉、胡小琳。
《推免施行条例》制定基本要求:
(1)明晰本大学(部)推免工作小组成员构成、推免条件、名额分配、工作程序、综合评价方案、遴选办法(含综合评价成绩相同中学生的选聘办法)、回避和报备制度、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回校中学生的推免工作预案、学生申述渠道等主要内容。
(2)制订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以综合评价成绩作为推免生选聘标准。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养成绩(满分100分)2023苏州大学录取分数线简章,其中,发展素养成绩按以下五项计分:入伍参军服兵役(满分20分)、参加志愿服务(满分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满分10分)、科研成果(满分30分)、竞赛得奖(满分30分)。大学(部)要合理设置各选聘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中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份选聘指标的中学生单列计划,不得私自增加推免选拔标准。各大学(部)须科学合理细化每位项目的打分标准,由大学(部)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初审、鉴定中学生以上各项评价内容并打分。必要时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刊物刊物单位或赛事承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中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得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初审鉴别,禁止剽窃、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申请资格初审
9月9日(周六)15:00前,各大学(部)教务老师登陆“苏州学院大专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帐号和密码同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申请中学生的资格初审,具体初审方法为:在“申请中学生资格初审”菜单里,为每名中学生标明申请资格初审“通过”或“不通过”,并导入全部符合申请资格的中学生名单,下载每名中学生上传的发展素养证明材料,递交大学(部)推免工作小组。
3.综合评价及选聘
9月14日(周五)至18日(周六)前,各大学(部)对符合申请资格的中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在中学下达的限额内,按照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进行选聘,按大学(部)或专业排序确定拟推荐初选中学生名单。各大学(部)可确定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1-2名替补名单。
4.初选名单报送
9月19日(周三)12:00前,教务老师在“推免申请系统”的“初选中学生成绩录入”菜单里,录入初选中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并做好替补标明后,点击“上报初选名单到教务处”完成初选名单的电子文本报送工作;并点击“下载初选名单上报表”,复印和加盖大学(部)私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大学(部)初选名单应自报送之日起,在大学(部)网站的明显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
5.工作要求
各大学(部)应严格依照上述工作要求举办推免工作,按量上报初选名单,如因大学(部)未及时上报初选名单等相关信息,致使中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中学初审
9月22日(周六)前,校区审定初选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给以公示。
9月23日(周六),教务处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数据。
三、推免生后续工作提醒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2023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名志愿,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投档通知等。“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名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9月2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中学生参照推免服务系统内的时间安排及操作任务,自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跟踪并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手册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补报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所报中学研究生处(部、院)。
以上工作安排若有变化,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最新工作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学院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施行办法(2021年修订)》.pdf
附件2:上海学院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2023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及报备统计表.xls
原文标题:上海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