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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08 22:06:32作者:佚名
按照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须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急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新乡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循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中级岗位的,年纪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3日及之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纪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13日及之后出生)。
(四)符合急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暂未取得急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结业生和国(境)外院校结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形式,承诺在期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考。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期限要求:应届结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通常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曾经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通常应在2023年3月13日及曾经取得;国(境)外院校结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明晰的时间估算截至日均为2023年3月13日。
(五)符合急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构建劳动关系并收取员工养老保险、在军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结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期限按足年早产累计估算,时间截至到2023年3月13日。
(六)适应急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养。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署就业合同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合同单位,下同)同意。定向脱产应届结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脱产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构建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署就业合同人员是指与单位签署初步就业合同的人员。
(八)台湾和香港市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台湾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大陆中学生和取得祖国台湾认可学历的其他日本市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依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专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2)。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急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急聘单位按照行业特征和单位实际制订,急聘岗位是否容许相仿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急聘岗位要求,由急聘单位认定。急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新乡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1)。
三、报名
报考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考、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的形式进行。
网上报考地址: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专栏。
报考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3月16日16:00。
审核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3月17日16:00。
交费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3月18日16:00。
(一)网上报考: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急聘公告及内容,登陆指定的报考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相片(本人近日正面免冠相片,要求粉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报考时间(以报考系统时间为准)内递交。本次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与部分区县同步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惑的,可拨通急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1)。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市民身分证信息报考,报考与考试使用身分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报考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考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递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才能彰显急聘岗位的要求。因递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确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考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当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则不符合急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个人简介,须填写中学及之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旁系姻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网上报考系统的表项中无法囊括急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仿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应聘须知(2)。
应聘人员在审核前可更改报考信息,后一次手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考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在报考时间内,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依照情况更改建立信息后继续补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时间截至后,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至2小时前(即3月17日14:00前)再度上传更改建立后的原岗位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任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急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考信息,搅乱报考秩序或伪造变造护照及其他相关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侵吞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急聘工作有关信息在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请注意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因为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是依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初审。网上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根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急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考期间(节假日不休息)依据应聘人员递交的报考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给以审核通过;对递交信息不全的,标明缺乏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并说明缘由。对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急聘单位应存留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交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交费使用扫码的形式。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面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交面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报考交费后,不再退钱。
最低生活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新政人口和避免返贫检测扶贫对象以及残障人应聘的,可免面试考务费。符合免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于报考截至前(3月16日16:00前)将免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通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2应聘须知)。免考务费认定结果通过电子电邮回复,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交费,通过认定人员报考交费截至后统一进行免交费处理。
(四)取消、核减计划:报考、缴费截至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列的岗位,根据规定开考比列相应取消急聘岗位。取消结果将在交费截至后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告。
对于取消急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急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收到电话通知后,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急聘岗位,每人限改报1次。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未及时进行改报,责任自负,超出规定时限后将不能改报,统一进行退钱。
在改报截至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列的岗位,根据规定开考比列相应调减急聘计划。调减结果将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告。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估算,成绩均估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面试
卫生类岗位面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用纸笔作答形式进行。
卫生类岗位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2日;综合类岗位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9日。应聘人员报考交费后(免面试考务费的人员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3月29日-4月2日期间登陆报考网站复印面试准考证(如对面试时间进行调整,将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考生按照准考证标明的具体时间出席相应场次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复印的面试准考证为准。
卫生类岗位面试内容为课目相关专业知识,按照急聘岗位需求共分12个课目,具体为:A-临床医学,B-西医学,C-口腔医学,D-麻醉学,E-医学影像学,F-复健医学,G-医学检验学,H-公共卫生,J-药学,K-草药学,M-护理学,O-医学检验技术。
综合类岗位面试只考一科,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时政方针、卫生管理相关知识以及基础性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养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考信息,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岗位急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
面试成绩不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各岗位的急聘计划数(以调减后为准),按1:3的比列确定步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步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列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步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串急聘工作全过程。在急聘工作中发觉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造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由急聘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面试后,步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递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递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步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引起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入闱。
(三)笔试
按照岗位特征,卫生类岗位笔试采用专业知识笔试的形式进行,综合类岗位笔试采用结构化笔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养,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总成绩估算与排行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列估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不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排行次序。就像一个急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排行次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根据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行次序。
五、考察和复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行次序,根据急聘计划数1:2的比列确定步入考察复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复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列等额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出席复检的,视为舍弃。因考察复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缘由导致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步入考察复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行次序依次等额入闱。考察复检工作要求详见应聘须知(2)。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推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舍弃拟聘资格或则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步入考察复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入闱,并进行公示。公示届满后不再入闱。公示届满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对没有问题或则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急聘主管机关备案,并代办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疫情防治要求
为做好这次考务的疫情防治工作,在公开急聘组织施行过程中,根据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落实防疫举措,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急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补习用书,不举行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补习班。急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若觉得急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则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急聘公告及,及时了解急聘网站发布的信息。步入笔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有效,因本人缘由错过急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循公开急聘的相关新政规定,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急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做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犯公开急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急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处理,对急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列入事业单位公开急聘违纪违法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急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急聘单位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中心诊所0533-
石家庄市第一诊所0533-
石家庄市西医诊所0533-
石家庄市妇婴保健院0533-
石家庄市第四人民诊所0533-
石家庄市精神卫生中心0533-
石家庄市第六人民诊所0533-
石家庄市中中医结合诊所0533-
石家庄市县级机关诊所0533-
石家庄市肝病预防治制中心0533-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0533-
技术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0533-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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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新乡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内附两表).xlsx
2:2023年新乡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docx
3:应届结业生说明(样式).doc
4:无业承诺书(样式).docx
5:同意应聘说明(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