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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籍管理

更新时间:2025-04-07 22:42:00作者:起步网校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籍管理主要有以下规定:

1. 学生应当按时入学,按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

2. 学生应当参加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应当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 学生应当参加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对不及格课程或考核作弊者,应当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重修或补考。

4. 学生应当遵守教学管理规定,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各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5. 学生应当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应当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所选课程和专业的毕业、结业清考。不能按时参加清考者,应当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 学生应当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对不能按时领取者,应当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的学籍管理规定和相关流程,可以咨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的学生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籍管理最新信息如下:

1.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如不能按时注册,应向学院请假并到财务处办理缓交学费手续。

2. 学生因病休学期满申请复学时,必须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恢复健康,并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后由学生持休学时所在班级出具的证明及医院健康证明到学生所在学院申请办理复学手续。

3. 学生因事请假,应办理相关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以旷课论。旷课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和旷课时间长短,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校规校纪处分。

4. 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时,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此外,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包括学费缴纳、作息规定、考试纪律等。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参考学院官方文件。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籍管理注意事项包括:

1.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规定的课程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 学生应该注意自己的课程和考试时间安排,确保不漏考、不缺考。

3. 学生需要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作弊,如发现作弊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学生需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学生身份标识牌,不得转借他人,丢失需立即进行挂失补办。

5. 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报到、转专业、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手续。

6. 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未领取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学生还需要注意转专业的注意事项,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时,需要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和是否需要学费调整。在接到学校通知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转专业,否则视为放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事项可以咨询学院教务处以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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