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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08 08:17:40作者:佚名
广州出版彩印高等本科校区2021年冬季招生章程
2021年武汉市普通高等中学全省联考招生章程
(冬季统一中考)
一、学校全称
广州出版彩印高等本科校区
二、就读现址
校本部地址为宝山区水丰路100号
大连路学校地址为嘉定区承德路101号
国顺江路学校地址为嘉定区国顺大街25号
三、层次
□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中学□成人高等中学
■公办高等中学□民办高等中学□独立大学
■高等本科校区□高等职业技术中学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及证书种类
高校名称
广州出版彩印高等本科校区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结业要求,颁授重庆出版彩印高等本科校区的本科结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广州出版彩印高等本科校区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中学招生工作;重庆出版彩印高等本科校区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中学招生日常工作;北京出版彩印高等本科校区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中学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些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列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变革省市选考课目要求等详见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招办)编撰的2021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预留计划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
语语种
商务德语专业限招英文语种的中学生,其他专业中学生语种不限,所有专业的中学生入学后英语教学语种为德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根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况病程,中学将根据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辍学与退学的规定执行。
下列专业:数字出版、广告艺术设计、会展企划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艺术设计(中法合作)、艺术设计(艺术经纪)、艺术设计(彩印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数字彩印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做、影视编导、音像技术(影像档案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色弱色盲考生不宜报名。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冬季中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投档规则如下:
在各市级招办录取前,由我校和各市级招办协商设定录取比列上海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设定根据为各市级招办所发布的相关招生工作文件,最终设定的录取比列原则上不超过文件中规定的录取比列上限。
1.报名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依照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出席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投档时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文化课中考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对考生根据不同的单科次序进行排序:对于文理分科的省份,工科课目排序依次为英语、外语、数学,理科课目排序依次为物理、外语、语文;对于文理不分科的省份,课目排序依次为英语、数学、外语。
2.报名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出席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出席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补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
对于北京市考生,专业投档时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当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课成绩英语,物理,英语的次序进行排序。
对于外省市考生,专业投档时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艺术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综合成绩估算公式如下:
(1)编导类考生:
综合成绩=50%×艺术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课成绩数学,物理,英语的次序进行排序。
(2)演出类考生:
文化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根据艺术专业成绩择优投档。
当考生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对考生根据文化成绩英语、数学、外语的次序进行排序
(3)除编导类和演出类的其他艺术类考生:
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课成绩数学,物理,英语的次序进行排序。
如考生所在省份根据本省规定的方法估算综合成绩并进行录取,我校将不再另行估算综合成绩上海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直接参考录取成绩进行投档。
二、报考我校商务日语专业的考生,英文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卷面满分的50%,才可被投档到该专业。
三、内蒙古专业投档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根据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原则。
四、政策性加分在投档时记入总分。
五、高考变革有关省市的投档规则和程序以相应市级招办规定为准。
若考生所在市级招办另有规定的,则根据有关新政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杂费标准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出版商务(文化媒介与版权经纪)(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建委财〔2015〕第73号)
艺术设计(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建委财〔2015〕第73号)
广告艺术设计(中俄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建委财〔2016〕第111号)
广播影视节目制做(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建委财〔2017〕第52号)
影视动漫(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建委财〔2017〕第52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
(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费〔2003〕第93号)
十三、资助新政
中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中学生捐助规定,被本校投档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贴和杂费免除等。同时中学还筹建了校优秀中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种企业专项奖学金。中学承诺:确保被本校投档的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