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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5 15:06:19作者:佚名

按照全省会计考办《关于202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规定,现将202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山东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考出席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1.违背《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初中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具备学院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的为拟参评中级会计师职称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出席中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请报名人员自行掌枪托关。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中所述职高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高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借助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会计工作期限。

二、考试课目和大纲

中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报名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课目为《高级会计实务》。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复印考试成绩合格单,2024-2026年度出席中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效。

考试使用全省会计考办制订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课目

中级

5月18日至22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中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5月18日

8:3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召开,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课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举办,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报考

(一)报考及交费时间

报考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1月26日12:00截至报考;

交费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1月26日18:00截至交费。

(二)报考网站及方法

推行网上报考,报考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1.报名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完成注册(请在“用户登入”界面下方点击“操作说明”,按要求完成注册),注册并登入成功后,点击“网上报考”选择“湖南省”点击步入,再点击“报名”。

2.上传相片。报考时使用的相片,将用于制做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人员须打算标准护照电子相片(红色背景,JPG格式,小于10KB,象素小于等于295*413),并在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相片初审处理工具”对相片进行格式处理。报名的相片必须使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相片初审处理工具”审核通过后保存的相片。

3.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进行交费。交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实本人所有报考信息、了解考试时间,确认能如期参考以后再交费。考生报考交费成功后,不予退钱。

(三)报考原则

考试报考根据属地化原则进行。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在校中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报名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均不在我省范围内的,不能在我省报考、考试。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复印时间

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15天登陆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复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出席考试,后果自负。

(五)相关要求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我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报名人员应严格依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对相关信息、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报名人员因相关信息、资料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致使未能考取的,后果自行承当;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考取人员不得出席考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取消考试成绩、撤销已取得的资格证书。

五、考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及证书颁授

构建完善报名告知承诺制和溯源追责复核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补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的资料常年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何时,经核查发觉不符合当时报名条件或存在弄虚造假的,按相关规定给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中级考试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公示方法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各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多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发文确认,并由财政局领取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实确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州财政局汇总数据报省会计考办取消其考试成绩。对于弄虚造假取得证书的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证书。

中级考试资格复审,在合格人员出席职称评审时进行,若不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的,不得参评,考试成绩一并作废。

六、收费标准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云南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财会〔2019〕11号),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5元。

七、咨询电话

序号

市州

咨询电话

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0731-88665202

南昌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1-28680848

南昌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1-58276050

南宁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4-8867790

梅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9-5393506

益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0-8850163

汉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6-7226785

怀化市财政局会计科

0744-8389017

长沙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7-6204005

10

永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0746-8369827

11

梅州市财政局会计与信息科

0735-2371007

12

平顶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8-8313742

13

益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0745-2717125

14

恩施自治州财政局会计科

0743-8518018

附件: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系统(考生端)2024.1.4.doc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系统(考生端)2024.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