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2-20 20:10:11作者:佚名
成都理工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院校,国家“中东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院校,“国家学院生创新型实验计划”和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院校,荣获2016年国家国防教育特色中学、2017年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这儿精英荟萃,人才辈出,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学名称:南昌理工学院;中学代码:10731(国标)。
第二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三条成都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学、理学、文学、管理、经济、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中学面向全省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中学创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监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院校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新政。招生办公室为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常设机构。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中学按照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诱因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专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中学专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投档过程中兰州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三章投档规则
第七条中学招生工作施行“阳光工程”,根据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判德智体美劳,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中学招生计划通过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中学调取考生档案的比列为100%~120%,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调整调档比列。
第十条对于享受各类降低分数录取让利新政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实际考分,根据“分数优先,遵守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
在分数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和中学其他专业志愿情况调剂投档,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对推行高等中学考试招生综合变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所在地录取规则兰州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择优投档。个别专业录取线上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市级普通院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投档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广东省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课目达到2B(含)以上。根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分数等级均相同时,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在内蒙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第十五条报名我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文、理)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联考的专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推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中学负责初审投档;非平行志愿录取省份,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中学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第十六条报名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英语语种。我校公共英语为外语,请非德语语种考生谨慎报名。
第十七条执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检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中学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八条投档时,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我校推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杂费由公共课学分杂费和专业课学分杂费组成。将学分杂费折算为学年杂费,标准如下(甘发改收费[2012]1877号):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英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其他类专业杂费为4000元/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杂费5500元/学年,三、四年级杂费14000元/学年(甘发改收费[2012]1464号)。
软件大学本科专业杂费:9000元/学年(甘发改收费[2010]1751号)。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根据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中学设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爱心基金委员会等机构,同时完善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中学生举办勤工助学,领取困难补贴和争取社会捐助。
第二十一条兰工坪分校地址:西安市桥西区兰工坪路287号。
彭家坪分校地址:西安市桥西区彭家坪路36号。
中学网址:
招办网址: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0931-
邮编: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由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欢迎考取成都理工学院!
我们在这儿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