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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4-29 17:05:41作者:佚名
青海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信息确认(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工作将于2022年10月30日开始,11月5日结束。现将黑河市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信息确认范围与条件
(一)所有符合《甘肃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公告(第一号)》规定,考取全省联考(含管理类和法硕统考)且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兰州(所辖七县县城)、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的往届考生,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考并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受理虽在本考点受理区域范围人事代理机构申领了档案托管但工作和户口均不在本报考点受理范围内的往届考生。
(二)本报考点不受理2023年普通院校应届专科结业生的报考、确认和考试。
(三)非“脱产”成人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
育届时可结业考生(考生投档当初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结业证书,否则投档资格无效),须工作或户口在兰州报考点受理范围内。
二、确认形式
符合国家规定、选择在兰州报考点报考和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全部推行网上报考确认,考生按有关要求全部通过网路递交相关资料。经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初审未通过或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出席现场确认。这种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确认相关要求和说明(见附件)
四、根据报考点要求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要求和说明
(一)户口在兰州报考点要求区域内的往届结业生:携带户籍簿、本人身分证、毕业证到报考点,现场采集个人相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完成信息确认。
(二)户口不在兰州报考点要求区域内但工作单位在报考点要求区域内的往届结业生:携带本人身分证、毕业证、工作单位证明(此项必须提供,要标明本人身分信息、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便于核查)以及由兰州报考点区域内公积金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或三个月以上建行薪资流水证明(单位对公帐户领取,农行复印,加盖工行网点和单位私章),到报考点现场采集个人相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完成信息确认。
(三)现役军人需提供士官证及单位介绍信。报名“退役
学院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递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所有出席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按照报考点疫情防治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五)现场确认地点:西宁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地址:兰州市肃州区铁人路6号,原黑河市教育局酒泉油田教育大队)。咨询服务电话:-2023甘肃招生考试信息网,。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费收取方法。本报考点严格执行宁夏省规定(湖南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网上支付公告等),只接受和初审通过研招网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现场不收费,不及时交费者报考无效。考生须在网上报考时(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晚9:00-22:00)完成报考费支付,未缴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出席网上信息确认。
(二)网上报考和确认程序:网上确认系统同时支持PC端和手机端,PC端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急速模式。考生步入登入页面后,输入本人学信网帐号、密码,核实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相片后等待初审结果。
(三)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
1.初审时间:2022年10月30日9:00至11月4日18:00,逾期不再申领。
2.补上传材料时间:已上传材料但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至时间为11月4日18:00,逾期不再申领。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象相片、上传身分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相片”等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时限的最后三天递交初审材料,以免因初审不通过导致没有充足的时间打算补充材料而影响考取)。
(三)初审结果反馈:确认结果通常于10月31日起相继通过手机邮件反馈考生;初审结果通常在24小时内通过手机邮件反馈(递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
考生应积极关注手机邮件并须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应按照提示信息递交相关材料或到初审现场提供原始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本报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请早日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2023甘肃招生考试信息网,以免耽搁学习和考试。
六、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网报公告,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并依照相关要求考取。凡不按要求报考、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补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复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二)考生应谨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密码及报考号,以备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调剂投档等使用。
(三)每名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考信息。
(四)银川报考点诚恳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加强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二百八十条(摘录):在按照国家规定应该提供身分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则冒用别人的市民身分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分的护照,情节严重的,处徒刑或则管制,并处或则单处罚金。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第七条(摘录):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则在考试结束后发觉下述行为之一的,应该认定相关的考生施行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护照、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觉有考生伪造护照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扣押相关护照。在报考信息确认阶段,考取点将对违规提供假材料进行信息确认的考生根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警。
(五)(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山东省西宁市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要求
兰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