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10:06:38作者:佚名
广州女子李某,为自己3年前的一次醉驾付出了昂贵代价。他酒醉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上停在街边的轻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受伤,留下要拄手杖的后遗症。
2022年1月25日,被告人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广州市江南区人民法庭二审改判徒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件回顾:
2019年2月20日,40多岁的李某与好友喝酒至隔日下午2时。没有驾照的他骑着摩托车行驶至江南区车站大街一加油站前的辅道时,迎头撞上停放在街边的轻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受伤,随即被送往诊所。
车祸现场
事发后李某被送往诊所抢救
经鉴别,案发时李某的血液中乙醛浓度为169.6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后,经广州警察五支队调查取证后认定南宁司机酒驾撞人,李某承当这次车祸的主要责任。2022年1月,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控告至江南区人民法庭。
由于事故后遗症,李某拄着双拐到庭审现场。法庭供图。
1月25日南宁司机酒驾撞人,该案在江南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李某拄着双拐走入法院。法官觉得,李某在酒醉后驾驶机动车上公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其系无证驾驶,危险性较大,在定罪时应从严改判。当庭改判其判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醉酒驾驶害人害己
下边这种“上榜”的司机
真应当“红脸多汗”!
1月21日12时至1月28日5时
广州警察取缔酒驾醉驾人员名单
新年来临,亲友聚首,
难免觥筹交错、把酒言欢,
广州警察再度提醒司机同学,
谨记:驾车不抽烟,饮酒不驾车。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