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3 16:06:12作者:佚名
为着力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投档工作,依照教育部《2022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院校中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投档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的通知》(鲁招录〔2022〕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
按照疫情防治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所有招生专业复试采取网路(联通云考场)远程复试的方法进行。
(一)考生步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所有学科专业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A类考生步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220;单科30(满分100)、50(满分150),其中,学科教学(思政)“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总分不高于270分。
2.复试比列
复试采取差额方式,差额比列通常不高于120%(如一志愿差额比列不足1:1.2,以实际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比列由各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并在大学对外公布的复试投档工作施行条例中明晰。
(二)复试资格初审
各大学必须依照上级和中学复试方案规定要求,运用“人脸辨识”、“人证辨识”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举措,加大对考生身分的审查核验,防止复试“替考”。组织对考生在复试平台递交的有效身分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过程中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对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
(1)应届生需在复试系统上传并在复试时随时开具以下护照: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完整注册后的中学生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人中考应届大专生还应开具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和网路教育届时可结业大专生,还应开具颁授结业证书的市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路教育院校开具的成绩单、自考证明或其它材料。
(2)往届生需在复试系统上传并在复试时随时开具以下护照: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本科(或大专)结业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结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退役学院生士兵身分报名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和参军前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3)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考生需在复试系统上传并在复试时随时开具以下护照: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本科结业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觉,将取消其复试及投档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中学将依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初招生简章的要求研究生复试时间,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加分资格
(1)出席“大学生志愿服务东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分校班主任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班主任志愿者”等项目服务届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2)院校中学生应征参军服现役退役,达到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研究生复试时间,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3)出席“选聘院校结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届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其年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新政考生,须在复试前1天(以递交时间为准)在复试系统递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大学依照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初审考生身分和加分项目,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逾期校区将不予受理。
(三)复试内容及设备要求
我校复试均采用联通云考场平台(钉钉为备用复试系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综合素养、外语水平测试三部份。请考生提早打算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大学复试条例或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如有困难,及时向大学反映。
1.考生通常须要双机位模式出席复试,即须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笔记本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2.网路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3.独立的复试卧室,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具体复试流程详见各大学公布的复试条例。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流程
①考生于复试前1天在复试系统递交相关材料。加分证明材料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加分。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进行复试。
②系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③候考。
④进入复试。
疫情防治期间,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时间、复试形式、采用的远程复试系统(备用系统)、复试内容等具体安排,以提早公布的中学复试方案和大学复试施行条例为准。
2.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2年3月30日左右。
调剂志愿复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左右。
具体时间以大学公布复试施行条例为准。
因环境、条件所限网路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情况说明材料,经初审真实无误后,中学将协助考生解决困难。
(五)复试成绩确定
1.复试成绩由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数平均值得出。
2.复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3.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
4.复试成绩高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目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高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六)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
复试考生需提早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临沂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党或团组织审查签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签章),并按照大学复试要求按量递交招生大学。
(七)复检
1.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复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于不出席中学统一复检或复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或取消投档资格。
二、调剂
(一)基本要求
调剂生要符合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的调出和调入专业均需“双过线”,即:考生的分数均需达到一志愿考取专业和拟调入我校专业所在学科国家2022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2.考生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考取专业相同或相仿,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事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未考联考课目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入设联考课目的专业。
3.全省统一命题物理一、二、三之间和英文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英文一的专业可向日语二的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4.“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出席2022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符合“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课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聘步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递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次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选聘根据。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出席我校复试。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各大学的调剂施行条例。
6.调剂办法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补报调剂信息。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时间将提早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开。招生大学审查调剂资格后,将在调剂系统领取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调剂考生要在领取投档通知后的4小时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投档信息。逾期则觉得考生个人手动舍弃,后果由考生承当。
三、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法
各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估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
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具体估算公式: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加分)×0.2×60%+复试总成绩×40%。
(二)总成绩排行形式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对各个专业考生进行排序。凡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调剂考生需和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序,先投档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行投档。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专业素养成绩确定最终排行。
(三)拟投档名单确定形式
1.各大学按照各学科专业(领域)考生总成绩排行情况,根据2022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拟投档名单,报中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2.大学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由中学统筹。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投档,早已投档的取消投档资格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②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③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考评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⑥因违背国家、省和新乡学院有关规定,需取消投档资格者;⑦任何阶段发觉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则弄虚造假者。
(五)中学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投档考生发送投档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发送投档通知后逐一落实并征询考生意见,所有考生必须在投档通知发送后的4小时内接收并回复,否则视为手动舍弃投档资格;舍弃投档资格名额,由中学从出席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总成绩排行入闱拟投档。
四、信息公开制度
1.复试名单公布
大学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大学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等。
2.拟投档名单公示
中学确定拟投档名单后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投档专业名称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份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议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或石家庄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实名申述或举报,对申述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致函各大学按程序组织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