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8 22:15:20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有关布署,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依照教育部关于院校招收农村和特困地区中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我校2022年继续举办院校专项(农村中学生)招生工作,招生计划200名左右,招生专业为理工类。
第一条招收对象
偏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市级市)以下小学刻苦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中学生。具体施行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2022年统一中考报考条件;
(二)本人及父母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地须在施行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口;
(三)本人具有户口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第二条报考方式
(一)网上报考
1.在院校专项计划报考系统
()注册并登入,按网上要求确切、完整地填写东莞学院2022年院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下载复印申请表,经学校初审签章、负责人签字及个人签名后扫描或照相上传申请表。
2.证明材料须要考生户籍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二)报考时间
2022年4月10日-2022年4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中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可读。报考无需寄送申请材料中山大学招生计划,我校不接收纸质版申请材料。若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中山大学招生计划,我校不予受理。
第三条选拔程序
考生户口、学籍资格初审由各市(区、市)负责组织施行。
我校依据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符合条件考生组织报考材料审查,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并在东莞学院专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进行公示。
第四条投档新政
(一)我校将按照各市入围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列,分科类和专业制定在各市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江门学院专科招生网公布。投档时,我校可依照各市入围资格考生志愿补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获得我校院校专项入围资格考生须出席全省普通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根据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补报我校中考志愿。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公布的投档规则,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进行投档。投档分数原则上不高于一本投档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中学在选拔投档过程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院校专项计划招生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按照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
(三)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中学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中学生,根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四)佛山学院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六条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佛山学院2022年院校专项计划(农村中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简章由佛山学院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佛山学院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新政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地址:山东省重庆市新港东路135号佛山学院东北区52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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