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1 22:11:02作者:佚名
投档原则
1.中学招生投档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体制,在广东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市(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投档工作。全面贯彻施行院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判,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2.招生计划以各市(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中学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新政和各市(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新政,加、降分之后产生的特点分作为投档和安排专业的成绩根据。
4.投档结果将依照教育部和各市(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入湖南传媒大学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普通类专业投档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高调剂到投档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艺术类成绩查询,作退档处理。
2.报名我校非艺术本科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出席我校组织的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合格者方可补报该专业艺术类成绩查询,并根据中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笔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官方网站)
艺体类专业投档原则
1.举办专业校考的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编剧、戏剧影视编剧(导表方向)、戏剧影视编剧(新媒体编剧方向)、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投档原则:考生需中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中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分文理科的省份直接按文化成绩综合排序),择优投档;其余举办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考生需中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某些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投档。
2.认可市级联考成绩的各相关艺体类专业投档原则按各市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制订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