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1 11:06:39作者:佚名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后本市企业开工
和中学开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治工作上海延迟复工开学,有效降低人员集聚,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防治工作布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风波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预防法》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风波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后本市企业开工和中学开学紧急通知如下:
一、本市区域内各种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开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热、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治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商场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上海各级各种中学(院校、中中学、中职中学、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近日不开学。此前,校区不组织中学生回校、不举办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治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一旦确定,将提早向社会公布。
三、针对确因工作须要近日返沪的人员,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强化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上海延迟复工开学,所在单位要及晨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举措,做到全覆盖。
四、各相关企业和中学要着力落实本通知要求,加强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治和服务保障举措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2020年1月27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